前言

重回「英語在德國」的話題。

上一篇有關英語可能成為德國第二官方語言的專欄文章,我最後提及「雙方付出」的問題。

「融入」背後,是一種複雜多元的相互溝通,而溝通的根本,就是要雙方都有溝通意願和確實地付出努力,才有機會把這個溝通轉化成一個正面的螺旋。

建議外事局的溝通模式

這樣講,可能有一點抽象,讓我把外國人事務局的溝通模式作一個例子,大家可能可以理解我的取態。

我認為,作為第一線接觸外國人的政府員工,必須要有一定的英語能力作基本溝通。因為,要求所有外國人,在德國著陸的一瞬間,就有能力用德語處理官方事務,乃是天方夜譚。但任何的文件,凡是牽涉到法律上面的一些行動,職員應可提供沒有法律效力的解釋,但不應該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外國人應該有足夠時間,自己去為翻譯作計劃。

如此,這個溝通的成本,便是由兩者共同分擔了。

為何不全面接納英文?

可能會有人問,既然你倡議提供英文作溝通語言,為甚麼不乾脆把所有文件和諮詢都轉化成英文?背後的隱患,上一篇專欄有所提及:德國現時硬件和軟件上的配套,都不可能在短時間達到所需的要求。

外國人遠道而來,德國在第一接觸給予體諒和支持,是該做之事。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正常來德的人,均不是小孩,雖然外國人事務局的官員不需要扮演家長的角色,規定外國人學德文,但在德國社會,不諳德語,四方八面迎來的困難卻是真實的。既然在德國生活,就要懂德文,為何外國人事務局要完全遷就外國人?

語言代表尊重和溝通

再加上,如果一個國家對於自己的文化和語言,有一定的尊重和珍視,就應該要求所有外來者在德國生活的話,都要學好自己引以為傲的語言,說是一個間接的融入條件,也不為過。

如是說,有人會認為這種想法,有一點右翼霸權的味道。但如果問香港人,大陸人到香港,堅持要你用普通話跟他們溝通,你認為香港人會有何感受?

對於我來講,一個人如果有融入的決心,大家就一定要給予一個合適的機會;但如果渴望融入的人不抓緊機會,不將學好當地語言視作頭等大事,就不能單方面認為新國家不歡迎外來人口。如果連跟本地人進行簡單溝通也無法做到,你又如何可以說這個人有融入的計劃?而沒有融入動力的外國人,一個國家又應否歡迎?

非交付義務, 但要做好自己

德文有一個字,叫「Bringschuld」,本來是一個法律用字,翻譯成「交付義務」,口語可以理解成「欠債」。之前因為討論香港議題的時候,認識了一個歷史學家,他認為德國人不應該把融入視為所有外國人都有的「交付義務」,德國也必須改變自己的文化和思維。

我十分認同,但作為一個經歷過十年德國生活的香港人,我很清楚,大部份的德國人如果能夠感受到你的融入態度,他們多數會表示理解。德國人對待外國人有多友善的大環境,我們未必能夠一時三刻改變,但自己的態度就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裏。

這次政黨提出的建議,將來落實與否,並未可知,但反思自己的身份,態度,然後決定自己的行動,則是每一個身處異鄉的人實在可做的。◇

註:感謝《大紀元時報》授權轉載本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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