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李家超昨日(2月28日)宣布,今日(3月1日)起撤銷實行兩年多的「口罩令」。對於政府在2019年援引《緊急法》而訂立的《禁蒙面法》,李家超稱會適時檢討,惟目前不會處理。
世界各地已經撤銷「口罩令」或戴口罩的建議,在去年底開始,本港政府官員、專家均放風以解除「口罩令」為目標,但一再延長「口罩令」,聲稱「復常」的香港終淪為當今世上罕有、仍然強制大眾戴口罩的地方。
特首李家超昨日(2月28日)出席行會前見記者,宣布今日起取消「口罩令」。李家超稱,數據顯示本港疫情受控,沒有大的反彈跡象;而且香港建立了廣泛的免疫屏障;特定群組如醫院、老人院、學校等亦沒有出現爆發;亦考慮到病毒變異沒有大的變壞情況,以及冬季流感高峰期已接近尾聲,認為是適當的時候全面取消「口罩令」。
李家超補充指,為保護高危群組,在醫院、老人院等場所,有關負責人可以行政指令要求場內人士或訪客佩戴口罩。
李家超表示,3月1日起開始香港全面復常,「所以在今年,以及來年,我們會全面拼經濟、拼發展,香港在這方面將全速發展」。
另外,教育局表示,全面撤銷「口罩令」的安排適用於全港學校,昨日發出更新的《學校健康指引》;至於小學、幼稚園及特殊學校學生每日回校前的快測要求,則會維持至下月15日。
盧寵茂:市民進入醫療設施須佩戴口罩
同場的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撤銷「口罩令」後預期確診個案會輕微上升,但持續期相對短暫,相信風險可控。他補充,政府會透過行政措施,要求市民進入醫療設施須佩戴口罩,政府亦會強烈建議院舍的職員和訪客在進入有關場所時要佩戴口罩。
他說,衛生防護中心亦會發出健康忠告,呼籲有呼吸道感染症狀、長期病患或身體免疫力較弱的人士,在空氣流通欠佳的地方,應儘量戴口罩。
盧寵茂又解釋,政府未有分階段保留室內或公共交通工具的「口罩令」,是基於局部保留措施的防疫效果不大,而且執行上相對複雜和困難,亦會為市民帶來不便,故決定全面撤銷「口罩令」。
盧寵茂又稱,全面撤銷「口罩令」代表所有社交距離措施正式結束,香港全面回復正常。
被疑「人做我又做」 撤銷太慢錯失良機
自澳門政府2月27日宣布撤銷「口罩令」後,有多家媒體指香港已成「防疫孤島」,為全球極少數仍以法律強制民眾在戶外佩戴口罩的地區。香港的「口罩令」有效期原定於3月8日(下周三)屆滿。
被記者問到為何選擇翌日放寬,「是不是人做我又做」,李家超就稱是按香港實際情況作決定,又稱在大約兩個月前已表示會留意數據,積極考慮取消「口罩令」。
至於香港撤銷「口罩令」是否太慢,錯過爭取生意和遊客的最佳時機。李家超僅稱在取消「口罩令」後,不同盛事及國際活動將會重返香港,經濟及社會活動會「活起來、動起來、熱起來」。
現階段不處理《禁蒙面法》
被問及社區隔離設施的去向,李家超指副財政司司長正在研究,包括隔離設施能否保存或用作其它用途,當局有決定會儘快公布。
另外,對於政府在2019年援引《緊急法》而訂立的《禁蒙面法》,李家超稱「口罩令」和《禁蒙面法》是兩回事,「口罩令」是處理公共衞生的問題,至於《禁蒙面法》,當局會適時檢討,現階段不處理。
醫管局:進醫院或醫療設施仍要戴口罩
醫管局昨日(28日)發稿表示,今起所有病人、訪客及員工在進入醫院或醫療設施時,仍需繼續佩戴外科口罩。臨床醫護人員仍需每日上班前進行快測;除佩戴外科口罩外,醫護人員亦需按不同臨床區域的運作需要,佩戴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
探訪人士方面,醫管局宣布訪客無需再進行核酸檢測,只需於探訪前24小時內進行快測並取得陰性結果;亦無需預約,人數不設上限,可輪流探病,但每次只可以有2名家屬進入病房;部份醫院的探訪時間會延長,探訪時段亦會調整。公立醫院亦會全面恢復義工服務,臨床範圍服務的義工需在參與服務前進行快測。
醫管局會持續監察解除佩戴口罩要求後的情況,制訂不同方案,包括有需要時調動人手、病床及資源的計劃。
近年「口罩令」成政府打壓集會自由的工具
2021年6月28日,警方以防疫為由發出反對通知書,香港自1997年主權移交後首次沒有七一遊行。警方除了在多區拘捕涉嫌分發煽動刊物、公眾地方行為不檢、阻礙警務人員執行任務等至少19人,當日亦有至少19人涉違反「限聚令」及「口罩令」被票控。
即使「限聚令」撤銷,警方仍然用「口罩令」針對社運人士。今年2月7日,民主派初選案開審當日,政黨社民連3名成員到法院外請願,要求釋放政治犯,遭警方拒絕在正門位置請願。之後一成員周嘉發因為拉低口罩數秒對記者發言,警方說他「沒有戴口罩」違反「口罩令」,將他帶上警車。周其後獲釋,遭票控違反「口罩令」。
「口罩令」全稱為《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於2020年7月23日起生效至昨日,先後擴展至交通工具、食肆及各類場所,期間亦進行過數次調整,允許市民於特定場所或場合除下口罩;「口罩令」曾多番延期,最近一次是在今年2月22日宣布延長在公眾地方佩戴口罩的規定14日,由2月23日至3月8日。
根據「口罩令」,在非餐桌飲食時沒有佩戴口罩的人士,可被定額罰款5,000元。另外如果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元。警方稱,「口罩令」生效起到今年2月22日,共發出逾2.1萬張告票及作出41次檢控。不過此數字未有計及其他授權公職人員的執法數字。
「口罩令」撤銷 意味戴口罩爭議或再出現
對於《禁蒙面法》,李家超稱現階段不處理。然而,「口罩令」一旦撤銷,意味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的戴口罩爭議或會再出現。
2019年10月4日,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引用《緊急情況條例》繞過立法會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同年10月5日生效,規例禁止市民在合法集會遊行或非法集會期間使用物品遮掩面部,並提供法理依據讓警務人員遮掩面部。
該規例被外界廣泛認為,是打壓市民抗爭活動。截止2022年6月共有683人因涉嫌違反該規例被捕,當中74人被檢控,26人被定罪。
保安局聲稱,有現存的醫學或健康狀況而配戴口罩,是《禁蒙面法》的合理辯解;但是在《禁蒙面法》實行後,已經有法律界人士指,即使有醫生紙證明要戴口罩,亦非全然不會被控告,例如戴上的口罩類型、戴口罩外出的必要性等。
2019年10月,網上流傳有醫生可能簽發無顯示日期的病假證明書,使市民可以在抗爭期間戴口罩,政府更特地發稿,稱醫生如以專業身份發出載有失實或誤導聲明,或其它不當的證明書或類似文件,將會面對紀律處分,並澄清《禁蒙面法》旨在處理有關公眾集會及遊行,或在公眾地方戴上蒙面物品以免遭到識別的情況,又指佩戴口罩仍然是有效預防疾病感染或傳播的途徑。
然而,疫情2019年底在中國大陸爆發,在2020年有蔓延到香港的趨勢。當大陸武漢政府規定,在市內所有公共場所要戴口罩之際,時任衛生署署長陳漢儀在2020年1月23日仍然稱,香港市民如果無病徵,在一般社交場合毋須佩戴口罩,輿論質疑是政治考慮蓋過專業,並認為政府是擔心影響其《禁蒙面法》違憲裁決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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