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17日)公布,有10箱來自日本茨城縣的奶類飲品非法進口本港,未能出示輻射證明及出口商證明書,違反相關《食物安全命令》,涉事產品未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進事件。

食安中心發言人表示,中心檢查一批日本進口食品時,發現當中來自茨城縣的牛奶產品並無附有由日本主管當局所簽發的輻射證明書和出口商證明書 ,違反相關《食物安全命令》。根據該《食物安全命令》,從日本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四個縣進口的每批蔬菜、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必須附有輻射證明書及出口商證明書。

當局表示涉事產品已被封存,並沒有流出市面。中心已抽取有關產品的樣本進行輻射水平測試,結果並未顯示有輻射。

食安中心已就事件通知日本有關當局,並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向涉事進口商提出檢控,調查仍然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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