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前區議員張錦雄日前於沙田沙角商場展銷場售賣甜品期間,遇上食物環境衞生署人員巡查,被質疑未領有「臨時食物製造廠牌照」。張為免冒法律風險,最終決定停止營業,將價值數千元的甜品免費贈予長者及弱勢社群。食環署今日(27日)回覆本報查詢時強調,若僅以零售形式售賣「預先包裝甜品」和不涉及配製工序,則毋須領有食物業牌照。
曾任屯門區議員的張錦雄,近日在沙角商場售賣來自甜品工場的冷藏糕點、椰汁及糖水等食物。一名二級衞生督察於本月24日到場視察,指其售賣的甜品「有機會有需要攞牌」。張當時即場配合調查,並詢問若繼續經營會否被檢控,惟該督察未有給予肯定答覆,僅重申售賣室溫食品並無問題,但冷藏食品則受限制,並表示「我唔係日日喺度等你,我只不過經過,提醒你,你都唔希望被我檢控」。
張錦雄在文中補充,該名督察透露是因接獲投訴指有人賣「豬手」而到場,剛好見到其檔口。由於對方多次重申「如果你開檔,我就有權檢控你」,且要求他自行聯絡上司或牌照部,張認為執法標準模糊,難以繼續經營。
為免陷入法律糾紛,張錦雄決定將兩個雪櫃內約值數千元的所有甜品,悉數免費派發給沙角邨的長者街坊。至於原本預計送達商場的後續貨源,則安排轉贈予庇護工場、特殊學習需要學員及教會。
食環署:巡查未發現無牌經營
食環署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證實,位於沙角邨商場內的攤檔並未領有食物業處所牌照,但人員早前巡查時,並未發現無牌經營食物業的情況。署方解釋,根據《食物業規例》,凡涉及配製食物出售供人在處所以外進食,必須領有「食物製造廠牌照」;但若只是零售「預先包裝甜品」而不涉及處理工序,則豁免領牌。
發言人續指,人員在日常巡查中會按實際營運模式建議經營者申領所需牌照,例如售賣非瓶裝飲料或軟雪糕等「受限制食物」,必須申領許可證。署方強調執勤時會按既定程序及搜證所得採取行動,並一直注重提升員工的溝通與執法技巧。
張錦雄曾任社民連成員及支聯會常委,於2019年當選區議員,後於2021年被裁定宣誓無效喪失資格。他曾透露其社工註冊申請遭社工註冊局拒絕,目前以「社區工作者」身份服務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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