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疫情大爆發後,中共退休高官扎堆病亡,其中有人被指換過器官。近日,中共器官移植專家再次舉起手術刀,被指企圖用新冠肺移植為高官續命。

1月8日,無錫市人民醫院副院長陳靜瑜在微博上宣布,當天完成了2023年無錫團隊第一台雙肺移植,受者為新冠感染康復的肺氣腫呼吸衰竭患者。並稱「在歐美,目前新冠後期的肺移植越來越多」。

中國問題專家橫河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西方的移植不會在某種特定的情況下,某種移植多起來了,不是這樣的,完全是看配型的。就是說排隊在配型。中共是為自己的這種做法找一個辯護而已。

「有這麼多基礎疾病的人在等待配型,而患COVID-19被感染以後所造成的肺功能喪失,即使需要移植的話,他也得排隊,所以現在還輪不到這些人,因為至少得等一年以上。」

他舉例說,比如史蒂夫‧喬布斯2009年做了一個肝移植。他鑽了系統的空子,醫生換了一個州,田納西州的肝移植排隊人數比較少,然後排上了。不是說錢就能解決問題的。

早在2020年2月,武漢肺炎爆發初期,陳靜瑜就做了首例新冠肺炎肺移植手術。陳靜瑜對媒體稱「這個手術平時就是一個常規手術」,他們已經「完成了一千多例的肺移植手術了」,「兩三天就做一台肺移植手術算是家常便飯」。

橫河分析認為,這幾例都是用來做實驗的。第一宗手術的病人,從來沒有離開呼吸膜(ECMO);第二例是2020年4月份,武漢剛剛解封時陳靜瑜去武漢做的。他是選擇最重的病例,而不是最需要做的病例,這種就是沒有意義的事情。

「在武漢,當時這麼多死人都沒有人管,現在中國這麼多死人都沒管,普通的病人都管不了,怎麼可能會有人去找病人來做手術?這個一定是最高層授權的,就是為了延續這些高官們的壽命。現在連副部級、部級的官員死了人,火化都不能夠插隊,都沒有這個條件,怎麼可能會讓這麼大一個移植團隊,在這種時候去找病人?」

橫河認為,這在理論上講不過去,唯一的解釋是,把這些人做實驗,將來就可以為一些染疫以後、肺功能喪失的中共高官們換肺,幫他們活下來。而這個冠狀病毒最大特點是反覆感染,所以他只要一用免疫抑制劑,再次感染肯定死。

值得注意的是,享受換器官等最高醫療條件的中共高官和專家,在這次疫情中扎堆死亡。中共工程院在官網上公布的死亡院士名單顯示,半個多月來,共有20名工程院院士死亡,死亡人數已經超過了往常一年的總和。一篇悼念中共文聯原副主席高佔祥的文章稱,高「身上的臟器換了好多,他戲稱許多零件都不是自己的了」。

橫河認為,大部份老幹部,包括中共一些專家們,到了國家級專家的這一級,他們的待遇其實和同級的官員基本上是類似的,所以換器官應該是延壽的一個主要的手段。

他指出,第一,這些人長期佔有醫療資源,住在醫院的特護病房裏,有醫護團隊,還有家屬可以住在那裏,有很多優惠條件。但這次北京首先在醫院裏爆發疫情,所以他們原來享用醫療資源的優勢變成了他們的劣勢,變成了最容易受感染。

第二點就是由於排異反應,必須使用免疫抑制劑,造成免疫功能下降,使得這些人在病毒的攻擊下,基本上不可能活下來。對病毒的抵抗實際上是沒有藥物的,完全出自人自己的免疫力。

「從統計學角度上講,院士在人群當中的比例是非常低的,但是他的死亡率卻非常高。中國老人死亡率再高的話,也沒有集中到這種程度。所以要說是報應的話,就是因為你靠著中共沾光沾得太多了,所以你肯定是要受懲罰。尤其是一些中共的官員。」橫河說。

醫學生離奇死亡 被高調宣傳捐獻器官

1月6日,五台器官移植手術在廣西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完成,器官來自廣西醫科大學的一名醫學生易海欣。

據陸媒報道,易海欣2022年12月24日突然昏迷送醫,經過一周多搶救治療,2023年1月4日宣布腦死亡,1月6日上午被送進廣西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手術室做器官移植。在場送行的母親悲痛不已。

多家媒體報道均沒有提及她的具體病情及死因,令網民質疑,稱「瀏覽了一下,四個媒體四個說法。人民網因病搶救無效;《人民日報》因意外送院;《參考消息》不幸離世……」

陸媒照片顯示,躺在病床上的易海欣被剃光了頭髮,說明她做過顱部手術;遺體告別儀式後,她被拔下呼吸機,用被子蓋上口部;著綠色手術服的外科醫生把她用移動病床拉走了;易海欣隨後被送入手術室摘除了五大器官(心臟、肺臟、肝臟、2個腎臟)。

陸媒《南國早報》影片還拍攝了給氧氣搶救易海欣的鏡頭,以及她被判定為腦死亡的監測儀器鏡頭(心電監護儀顯示當時易海欣心跳速度稍快)。

橫河認為,目前中國疫情大面積爆發,在醫療資源緊缺的情況下,移植手術一定是最不重要的,為甚麼在最不重要的這種事情上要這麼大力地宣傳?

中共一直在宣傳「器官移植合法化」。2014年,官方宣布停止使用死囚器官,稱公民捐獻成為唯一合法來源。2022年9月,國家衛健委稱將繼續修訂《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擬更名為《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條例》。

死亡捐獻規則是移植倫理學的基礎,但是中共所謂的捐獻器官一直受到詬病。2022年4月,發表在《美國移植雜誌》上的論文《通過器官獲取執行死刑:中國違反死亡捐贈者規則》(Execution by organ procurement:Breaching the dead donor rule in China)認為,中國的移植外科醫生通過獲取器官密切參與處決囚犯。

作者Matthew Robertson和Jacob Lavee使用計算文本分析,對來自124,770份中文移植出版物數據集的2,838篇論文進行法證審查,記錄了71例有問題的腦死亡的描述。在這些案例中,器官獲取過程中的心臟切除(心臟跳動良好)是導致捐贈者死亡的近因。

「因為手術描述過程當中,他是先決定採器官,然後插管(上呼吸機),這就不對了,因為只要不需要插管,就是有自主呼吸,病人沒有腦死亡。追查國際最早的時候也分析過一批案例。」橫河說。

他認為,中共是用腦死亡的名義來做的。它會採取國際上通用的這些標準,實際上它並不是採用任何一個國際標準,只是以這個作為一個擋箭牌,來掩蓋其真實的器官來源。

「中共自從有了一個所謂志願捐獻和分配系統以後,它會用這種方式來跟家屬討價還價,免掉很多醫藥費,然後你把器官捐獻。這種已經不是屬於捐獻範圍的,是在被金錢或者是經濟的壓力下被迫做的,就跟死囚自己簽署捐獻條約是一樣的,因為他沒有自由,也不屬於真正的自願捐獻。」橫河說。

醫學和法律界至今都對腦死亡標準存在爭議。橫河認為,在中國,從神和人的關係,和人的道德觀念來說,器官移植本身就是不合適的。特別是中共治下,它的權力足以達到在必要的時候,它會去殺一個人來救一個人,這是很不公平的,而且是反人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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