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本月12至20日在全港各區,拘捕近百人,涉嫌與多宗騙案有關,涉及款額高達3,800萬港元。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及新界南警區刑事部於今月12至20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代號「淺岸」(FLATSHORE)的行動。警方在行動中,共拘捕61名本地男子及37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18至76歲。被捕人士分別涉嫌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即俗稱洗黑錢。

經調查顯示,被捕人涉嫌與74宗案件有關,包括網上購物、投資、求職及網上情緣騙案等,有關騙案的涉案金額共約3,800萬元。行動中檢獲四張銀行卡及27部手提電話。所有被捕人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一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其中一件案件發生於本月15日,警方接獲報案指,一名20歲大陸來港的女大學生懷疑被綁架,綁匪要求其身處大陸的父母繳交五百萬港元贖金。警方翌日在油麻地一單位尋獲該女生,她並無受到任何實際傷害,其父母亦沒有任何金錢損失。

12人涉詐騙等罪被捕 涉及逾900萬元

另外,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人員21至22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代號「竿燈」(BRIGHTROD)的行動,拘捕5名本地男子及7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4至55歲。

據調查顯示,被捕人涉嫌與23宗騙案有關,包括網上購物及商業騙案等。他們主要透過網上購物平台尋找放售貴價貨品的賣家,向賣家表示有意購買貨品後,將無效或空頭支票經銀行入票機存入受害人戶口,製造虛假轉賬情況。賣家看到賬戶中顯示存款紀錄後,便將貨品交予騙徒,惟其後發現不能兌現該支票存款時,騙徒已經失去聯絡。有關騙案的涉案金額共約922.3萬元。行動中警方同時檢獲一批懷疑涉案的手提電話、銀行提款卡、傀儡支票及入數紀錄等。

被捕人士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欺詐」、「處理贓物」及「串謀詐騙」,其中3男7女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明年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另外2名男被捕人仍然被扣留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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