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今(22日)早獲准保釋。資料圖片。(余鋼/大紀元)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今(22日)早獲准保釋。資料圖片。(余鋼/大紀元)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何俊仁上月申請保釋被拒,上周在高等法院再申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今(22日)早批准何俊仁以現金70萬元及4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

其它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遵守凌晨12時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不得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違反國安法的言論或行為等。

何俊仁獲准保釋時,旁聽席傳出歡呼聲。

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同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何俊仁及李卓人擬不認罪,案件排期至下月14日再訊。

何俊仁早前涉及4宗遊行集會案,總刑期為18個月,上月已服刑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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