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至8月9日為鄉郊代表選舉活動建議指引的公眾諮詢期。當局要求候選人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違者將被取消候選人及當選的資格。

選舉管理委員會因應立法會早前通過的草案,規定當選的鄉郊代表須要簽署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書面誓言。另外,任何人於選舉日前5年,因拒絕或忽略誓言、被裁定違反誓言、或不符合擁護效忠的法定要求,將失去候選人和當選人資格。

選管會指,候選人將於提名表格中簽署確定明白與宣誓相關的條文,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於表格中亦會列明法律責任,候選人亦因而不用再另外簽署確認書。

選管會主席馮驊被問及會否以面授宣誓取代口頭宣誓,他指宣誓不屬於選管會的範疇,但法律上口頭宣誓和書面宣誓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他又表示,由於人大決定的資格審查委員會不包括鄉郊代表選舉,故法律上並非交由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候選人,而是由選舉主任根據法律上列明的候選人正負清單作審查。

另外,指引又建議,新選民登記時亦須提交住址證明,與過往只是更改選民地址者須提交證明有別。此外,70歲或以上的長者、婦女、患疾及殘疾人士於選舉當中有特別的排隊安排;又建議引入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發出選票。

馮驊指,上年的立法會選舉有偏遠票站在接收訊號上有困難,故明年的鄉郊代表選舉不用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他表示,當訊號系統升級後,有信心能實施電子選民登記冊派發選民。

馮驊任期將於下月結束,他表示根據法律要求,主席須由現任法官擔任,行政長官須以終審法院的首席法官建議任命,故不評論他自己的未來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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