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用了前後十三年來追查「胡惟庸謀反案」和「藍玉謀反案」,被株連者四萬多人被殺。自胡案爆發後,朱元璋廢除了「丞相制度」。他的乾綱獨斷,反映出他對官僚機構深刻的不信任。「胡惟庸案」前的「空印案」也是一次對中央和地方官員的大屠殺。

◎空印案

「空印案」是一起大冤案。當時,無論是省一級的布政使,還是府州縣一級的地方官員,每年都要拿著地方的賬本到戶部去對賬。賬本需要地方官員加蓋印章,表示這是正式的賬本。在跟戶部對賬的時候,肯定會發生問題,為甚麼呢?比如說,布政使跟戶部說,我們去年一共向國家交了二百萬石糧食。戶部說,不對,我們只收到了一百七十萬石,這就出現差異了,因為糧食在運輸的過程中是有損耗的,但是誰也不知道到底損耗多少,所以第一次對賬是不會成功的。怎麼辦呢?各地方就等核對好賬目之後,再重新做賬,做完賬之後,要拿著賬本回到各地方去,因為這個賬本要蓋上地方官員的大印。比如一個雲南的地方官,花了兩三個月的時間走到南京,一對賬,錯了,只能回去。回去之後,地方官員蓋了章之後再回來,結果一對賬又錯了,再回雲南,往返兩次一年就過去了。大家都覺得這樣很不方便。

於是從元朝開始,就形成了一個傳統,地方官員除了拿賬本之外,還拿一打空白的文冊,文冊上面已經蓋了印,等到對完賬發現有錯誤,就把改好的賬謄寫在空白的文冊上,因為已經蓋過印了,就不需要再回到地方去蓋章,這就叫做「空印」。這個已經延續了一百多年的傳統做法,被朱元璋發現了。朱元璋認為,這些人在做假賬矇騙他,所以下令調查,這就是「空印案」的起因。

朱元璋下手非常狠,他下令將地方主官全部殺掉,其副手杖一百後發配到邊疆,很多人其實是莫名其妙地就掉了腦袋。「空印案」牽連的人數很多,方孝孺的父親方克勤也是在這個案件中被殺的,這個事情我們後面還要講。

《明史·鄭士利傳》記載,鄭士利的哥哥就是一個地方掌印的副手,要被杖一百,然後發配。鄭士利給朱元璋寫了一封信,為這些官員辯護。他說,第一,陛下認為,不法的官吏們會拿著空白的紙隨便填一些對他們有利的事,但其實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因為正常的文書,是一個印完整地蓋在一頁紙上,但是對賬的這種賬本,它的印是騎縫印,是兩張紙拼在一起,印蓋在兩張紙的縫上,所以沒有任何一張紙上的印是完整的,即使小吏想拿著這種蓋了印的紙去做一些不法的事情也做不了,因為他這個印不完整;第二,官員對賬路上往返的時間實在太長,每次回當地蓋印不太現實;第三,「且國家立法,必先明示天下而後罪犯法者,以其故犯也。自立國至今,未嘗有空印之律。有司相承,不知其罪。今一旦誅之,何以使受誅者無詞?」翻譯成現代法律語言的意思是:第一,法無明文不算罪,只有做了法律中規定是犯罪的事,才是犯罪,只要法律沒有規定禁止的事情,都是可以做的,以前也沒有說不允許用空印,大明朝沒有這樣的法律;第二,法律不溯及既往,即使陛下認為空印這個事情是錯誤的,也不能去追究立法之前所發生之事。這番話很有現代社會的法治精神。

接下來他還說,陛下這一次殺的地方官員,很多都是飽學的儒生,經過幾十年官場的鍛煉和經驗積累,才能夠掌管一省或者一個地方的民生,這些人都是國家的棟梁,陛下為甚麼要用這樣一個看起來完全不是大事的空印事件,把這麼多國家的棟梁都誅殺了呢?我為陛下感到非常不值得。這封信寫得有理有據,但是朱元璋看了之後,還是大怒,把鄭士利也流放了。

朱元璋為甚麼生氣呢?這源於朱元璋一個非常頑固的觀念,他認為所有的官員都是要貪贓枉法的、都是要欺上瞞下的,所以要用重典(嚴酷的法律)去解決貪污的問題。

◎郭桓案

洪武十八年,朱元璋又追查了一個大的貪污案——「郭桓案」。郭桓案株連的人數也有幾萬人。《明史》中的記載相當簡略,大意是說,有人舉報戶部侍郎(相當於財政部副部長)郭桓和一些地方官員勾結,貪污國家收上來的糧食。朱元璋開始任命了一個叫吳庸的人去審這個案子。估計吳庸是想表現表現,可能動用了酷刑,所以被抓進去的人就開始咬別人,最後越咬越多,變成了一個牽連全國的貪污大案。

到底「郭桓案」貪污的金額有多少呢?七百萬石糧食。這個數字其實是縮小的,朱元璋自己說,實際上追查的結果是二千四百萬石,朕怕他們不信,所以就寫了七百萬。即使是七百萬,也是一個很難讓人相信的數字。為甚麼呢?因為明朝一直到萬曆年間,即糧食產量最多的時候,國家一年收上來的糧食也就是二千六百萬石,七百萬石相當於國家一年糧食收入的四分之一還要多。糧食不是錢,不像我們現在的電子貨幣不佔體積,那七百萬石糧食要有倉庫儲存,你說貪污這麼多,糧食都存在哪了呢?所以最後的結果是,全國只要有糧庫的地方,都說是贓糧,朱元璋下令將那些糧食全部沒收。

《明史》中有這樣一段話:「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係死者數萬人。核贓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意思是朱元璋把六部的副部長以下的官員全部殺掉,在全國範圍內追查糧食貪污問題,只要有糧倉的地方,就說是贓糧全部沒收,造成所有中產階級以上的人,家裏的糧食全部被沒收。

「空印案」和「郭桓案」是朱元璋懲辦貪污的典型案例,也反映出他用重典肅貪的策略。那麼這種策略的制定是出於何種動機呢?

《明太祖實錄》第三十九卷記載,洪武二年,朱元璋說,我小的時候看到百姓受苦時,那些官員不聞不問,而且沉溺於酒色之中,我對這種官員非常痛恨。在朕的治下,絕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一旦有貪官,一定要嚴懲不貸。

◎《大誥》

洪武十八年,「郭桓案」已經追查完了,朱元璋為了普及法治,狠下了一番功夫。我們知道,中國古代的識字率是比較低的,你給百姓拿一本法律的書,他根本就看不懂,而且法律文書很枯燥,貪污多少錢、判多少年、打多少板子、流放多少里,這種東西一般人是不會看的。朱元璋為了增加法律書的可讀性,就印了一本書,名叫《大誥》。《大誥》就是案例法,講這麼多年以來,我們判了多少案子、犯人姓甚麼叫甚麼、這個人犯了甚麼案子、之後怎麼處理的,每個案子講得詳詳細細。因為有具體的人和事,就有了一定的故事性。

朱元璋規定,無論是政府官辦學校還是私立學校,除了四書五經之外,必須要教《大誥》,就是講授朱元璋規定的這些法律。朱元璋還規定,如果一個人犯了罪,這人家裏有《大誥》的話,罪就減輕一檔。這在我們看來是不可思議的,家裏有《大誥》說明這人懂法律,明知故犯應該罪加一等,但朱元璋規定減等,就是鼓勵百姓去學習這個法律,他實際上是以預防為主。

雖然朱元璋這麼大力地宣傳法律,並用嚴酷的手段整治貪官,但效果卻很不好。朱元璋自己也知道效果不好,他說,「未聞用商韓之法可致堯舜之治也」,意思是用商鞅和韓非子的法家的東西,怎麼可能達到堯舜那樣道德高尚的境界呢?(待續)

編注:本文根據章天亮博士的大型講史系列節目《笑談風雲》之《隋唐盛世》視頻版整理而成。

《笑談風雲》是新唐人電視台製作的視頻版中國通史,目前已出版《東周列國》、《秦皇漢武》、《隋唐盛世》和《兩宋繁華》四部,第五部《大明王朝》也已於2019年底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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