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集團遭清算,台灣民團擔心台灣蘋果日報與壹周刊檔案遭移交到香港。陸委會表示,防黑手伸入台灣,相關機關將依法採取必要的因應作為。
香港高等法院12月15日頒令香港壹傳媒集團清算。台灣民團包括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公民陣線等及立委范雲,14日晚間在台灣蘋果大樓外舉辦「拒絕港共接管蘋果行動」記者會。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江旻諺表示,香港蘋果日報高層因涉嫌港版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被捕後,11月初,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請求法院保釋,然而香港法院卻以「台灣蘋果新聞網」仍持續發布「不利香港國安的新聞」,而張劍虹仍擔任香港壹傳媒旗下子公司董事為由,拒絕保釋。
江旻諺認為,這證明台灣蘋果日報被香港政府視作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工具,所謂的「清盤」其真正目標是沒收犯罪工具,並將「港版國安法」的效力延伸到台灣。他呼籲政府可動用「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1條規定,防範台灣壹傳媒資料遭到外洩。
台灣記者協會常務委員李志德表示,壹傳媒於2001年創設壹周刊、2003年創設蘋果日報,其所擁有的資料橫跨三個總統、四任政府、兩個政黨,因此這事實上就是跨黨跨派所需要面對的共同危機。若台灣壹傳媒資料遭到清算,必須移交香港,政府應該負責監管移交,或至少開放民眾自願刪除在蘋果留下的個資。
李志德說,台灣蘋果日報擁有大量的跟監、爆料資料,更可能有許多未曾曝光的照片,就此對個人資料的私密性將不容小覷。若台灣蘋果日報資料交出給港共政府,台灣人很可能會在過境香港、澳門等地或搭乘國泰航空時,遇上香港國安處的人拿著一篇連自己都不記得的言論或投書,認定為危害國安行為的呈堂證供。
立法委員范雲表示,若是台灣蘋果日報的採訪資料、訂閱戶資料被提供給港共政府,這不只將是對台灣國民的個資侵害,更是對台灣主權的一大傷害。她呼籲台灣蘋果日報主管和同仁堅持抵抗,更呼籲台灣社會一起抵抗中共威權。
范雲說,現階段中共民事法院裁判需要台灣法院認定後才可生效,但香港的民事裁判到了台灣會被自動採認。然而自從「港版國安法」實施後,現在的香港已不是原本司法獨立的香港,對此她將在立法院內監督陸委會做到相關的修法。
蘋果日報台灣分公司發聲明表示,該公司與「經濟民主連合」等團體並無任何交集、更不熟悉,公司並未參與該等團體12月14日活動之發起、策劃。
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公民陣線15日前往文化部,遞交「給文化部長的一封信」。台灣公民陣線組織部主任許冠澤表示,香港蘋果高層被逮捕、清算,是中共利用「港版國安法」打壓言論自由血淋淋的案例,對於台灣蘋果日告清算要求,更讓記者、投稿者、吹哨者、受採訪者、被跟拍者的個資與採訪資料、曝露於嚴重風險中。
許冠澤說,「我們呼籲文化部於一周內,對壹傳媒清盤影響台灣新聞自由、個資保護與國家安全提出應對方案,包括依個資法限制蘋果日報個資跨境傳輸,並與民間團體進行對話。」
港壹傳媒清算 陸委會:關注事件發展保障國人私隱
台灣陸委會表示,「港版國安法」實施以來,相關方面大舉引用該法拘捕香港民主、社會人士,並持續侵害港人在新聞、言論、出版等各領域的自由權利,此種罔顧人民權利的作為,不僅已引起國際社會嚴重關切,更不見容於國內外民意。
陸委會說,對於近期外界及民間團體提出香港相關方面,執意以「港版國安法」凍結香港壹傳媒資產並強制清算,除傷害原有股東權益,恐使台灣蘋果日報員工個資、新聞資料庫等遭不當利用,致台籍員工及相關人士可能面臨追訴風險,及相關個資與私隱恐受侵犯的擔憂。
陸委會強調,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個人私隱保護等,都是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特別是個人資料的保護,凡新聞媒體事業基於報道之特定目的而蒐集的個人資料,其相關處理及利用均須嚴格遵守法律限制,以防止個人資料之洩漏或遭不法濫用。倘若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也應依法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項資料。
「政府正持續密切關注壹傳媒清算事件發展,並預先保障國人個資與私隱」,陸委會強調,如果相關方面藉機將侵犯自由人權的黑手伸入台灣,相關機關將依法採取必要的因應作為,以保障民眾權益及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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