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昨日發表聲明,表示7月1日在銅鑼灣拍攝到刺警案的一名記者,事發翌日在記協安排律師的陪同下到灣仔警察總部錄口供協助調查。然而26日深夜11時,該名記者在其臨時住處被警方國安處人員帶到警署落口供,其後被帶返其原本住所蒐證,並被扣留旅遊證件。記協要求警方交代該名記者是否屬「協助調查」,為何會被搜屋及沒收旅遊證件。記協強調,事件已等同威脅全港的新聞工作者。
記協在聲明中指,事發當日,現場有大批記者採訪,警方其後接觸數名記者,包括一名在現場直播時,其鏡頭拍攝到事發一刻的網媒記者。該記者在記協安排的律師陪同下,事發翌日到灣仔警察總部,向當時負責調查案件的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員,錄取了一份口供。
警方當時承諾,日後如有需要聯絡事主,會透過律師聯絡,亦會知會記協。當時警方亦表明,該名記者的身份是「協助調查」。唯記協得悉,警方國安處人員於26日深夜11時,在沒有透過律師聯絡下,到達該記者的臨時住處,要求到警署落口供。事主其後在國安處人員陪同下致電律師,表示無須律師陪同。在落口供期間,只有一名友人陪伴。事主之後再被帶返其原本住所蒐證。
記協又指,警方沒有如其先前承諾,主動通知記協。記協在得悉事件後,已即時向警方表達不滿,在多番斡旋後,記協的代表律師,在昨日清晨1時,抵達柴灣警署,陪同事主錄取口供。據記協了解,事主現時的身份仍為「協助調查」,但已被錄取警戒口供,並被扣留旅遊證件。據了解,是警方國安處行使權力,扣留事主的旅遊證件。
記協強調,記者在直播期間拍攝到疑似罪案的發生,只不過是履行其新聞工作者的本份,事主亦已盡其市民責任,協助警方調查,只應當受到認可,絕不應蒙此對待。
記協要求警方立即交代,事主是否屬「協助調查」,若是,為何會被搜屋及沒收旅遊證件?會否將來擔當證人,或可能擔當證人的人士,均有被沒收旅遊證件的風險?
記協強調,事件已等同威脅全港的新聞工作者,若記錄事件亦會令自己蒙上嫌疑,記者如何能繼續安心工作?又說官員曾多次表示,《國安法》只影響「一小撮人」,但警方國安處現時的行動,是切切實實地與官員唱反調。因為全港的新聞工作者,都已受到「影響」,甚至是「威脅」。他們促請警方立即回應事件,亦呼籲同業一起關注事件,守護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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