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後首宗案件「唐英傑案」審訊踏入第十日,今日(9日)於高等法院繼續審訊。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杜麗冰 、彭寶琴及陳嘉信,經過控辯雙方昨日作中段陳詞後,今裁定被告三項罪名均表面證供成立。

被告唐英傑在去年7月1日,涉嫌背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背包,騎電單車衝向警員。他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作交替控罪,他否認所有控罪。

控方質疑辯方專家證人 法官批准辯方專家證人作供

辯方表示被告不會出庭自辯,但希望傳召兩名專家,分別是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以及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作供。控方隨即質疑辯方兩名專家專業並非屬於歷史範疇,認為不適合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而且認為專家證人報告並非從歷史角度去詮釋口號,又質疑辯方專家所使用的調查方法,依賴問卷調查、關注組意見等。

法官杜麗冰及彭寶琴均指,信納哪名專家證人的報告,最終會由法庭決定,控方於此階段提出相關性挑戰是過早,現階段並不適宜將任何一位專家證人排除。又指如控方對此有質疑,應留待陳詞與盤問時指出。法官最終批准兩人可以專家身份作供,由他們相關的學術領域就「光時」口號的解讀作供。

李詠怡反對劉智鵬的解讀

李詠怡表示,涉案的專家報告由她與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共同撰寫,使用了跨學系的研究方法,包括政治學、傳播系及文化研究系,及分析相關的經驗數據,解讀「光時」字眼,撰寫一份綜合專家報告。

李表示,「光復」不一定指要取回失去的政權。於辯方報告中,引用《元史 陳祖仁傳》,她不同意控方專家劉智鵬的解讀。她認為根據原文,「光復」並沒有推翻政權之意,因天順帝本身就掌控當時的政權,質疑他為何要推翻自己的政權。

李詠怡:「時代革命」可指為當下的時代帶來重要改變

而就「革命」一詞,李詠怡指可代表在政治體系帶來改變,亦可就某些事項帶來重要改變。李於報告以「光復屯門」、「光復上水」等 為例,社會上有無數針對社區問題的「光復」行動,包括大批內地遊客及水貨客湧入社區等,相關「光復」行動的目的,是要恢復公眾空間或秩序。故她認為「時代革命」可指於政治體系帶來改變,亦可指為當下的時代帶來重要改變。

(案件編號:HCCC28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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