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東區區議員徐子見等 8 人,因為去年 7.1 遊行,被控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明知而參與遊行 3 罪。案件今天(6日)於區院進行聆訊,在開庭之前,曾健成聯同鄧世禮、黃浩銘及陳寶瑩,於區域法院外舉起橫額,高呼「釋放政治犯」、「沒有暴徒,只有暴政」等口號以示抗議。

曾健成在區域法院接受傳媒訪問,並表示自己因言論自由被囚。(余鋼/大紀元)
曾健成在區域法院接受傳媒訪問,並表示自己因言論自由被囚。(余鋼/大紀元)

曾健成:全港市民都被困在言論自由監獄之中

曾健成在開庭前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自己因為言論自由而將被困在囚牢之中。他續指政府十分瘋狂,因在2019年11月24日泛民主派在區議會大勝之後,林鄭便開始使用各式各樣的手法,包括延遲選舉、修改制度,利用《國安法》及限聚令等手法,去打壓市民發聲、表達的機會。他稱林鄭現在是實施「鴕鳥政策」,沒有膽量給全香港市民表達意見。他又表示,政府沒有解決內部撕裂的問題,繼續「嚴懲猛打」,所以引致現時的「移民潮」,是林鄭一手造成的。

首名被告陳晧桓在庭上表示選擇自辯及認罪,表示已經解僱之前的代表律師。他續指,希望法庭可以儘快處理案件,因自己已被還押當中。而法官問到陳的求情信會否很長篇時,陳則表示「在監獄寫不到太長的求情信」,最多只有2-3版,他亦向法庭申請撤回保釋。

次名被告曾健成與第8被告鄧世禮則需要更換律師,而其代表律師表示在上星期才收到指示代表兩位被告,所以需要時間向他們提供法律意見及跟進案情,因此希望法庭押後至8月17日再作審理。法官表示,希望兩位被告都是最後一次更換律師,不想法庭程序被拖延。

第3被告徐子見及第5被告陳榮泰,代表律師都需要押後至8月17日再作審理。因第3被告剛剛成功申請法援,所以需要和律師商討案情及聽取法律意見。而第5被告亦有相同的情況,需要代表律師提供進一步法律意見兼會同控方有溝通協商,因此需要多一次提訊;兩名被告皆有擔保。而第4被告胡志偉、第6被告朱凱迪及第7被告梁國雄均承認自己的控罪。

法庭表示接納第2、3、5、8名被告的押後申請,押後至8月17日下午2時30分再作審訊,指下一次的審訊全部被告都要通知法庭認罪或不認罪。已認罪的被告則不用在8月17日再次提訊,會直接在10月7日進行審訊。

今日退庭時一眾旁聽市民向多名被告揮手並高呼「加油!」、「頂住呀!」

(案件編號:DCCC 1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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