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違反「港版國安法」的案件,將於6月23日開審。律政司早前引用「港版國安法」第46條,指將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指定法官組成「審判庭」。被告唐英傑就審訊不設陪審團提出司法覆核,案件將於下周一(10日)聆訊,並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審理。

唐英傑的代表大律師戴啟思早前於入稟狀指出,陪審團制度具有獨特價值,確保審訊公平公正,保障被告不受暴政侵擾;且律政司作出決定時沒有解釋,亦沒有給予被告反對機會,該做法不合法,不合理。

被告唐英傑23歲,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是「港版國安法」實施後的首案。律政司以考慮「陪審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等為由,指示審訊將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指定法官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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