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24歲的港人唐英傑,被香港高等法院據「港版國安法」判決「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成立,並在7月29日在聽辨方求情後再行判刑。不過專家和民眾開始擔憂,這次判決帶來的影響將會讓香港的言論自由被進一步壓縮。

港人唐英傑經歷15天不設陪審團的審訊,被三名據「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在7月27日裁定「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構成「煽動他人分裂國家」,該宣判也是香港高等法院宣判的首例涉及「港版國安法」案件。

進行判決的三名法官分別是:杜麗冰、彭寶琴、陳嘉信。他們要求唐英傑關押至7月29日,在聽取辯護方求情後再行判刑,若兩罪成立,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在開庭時,辯方則請出兩名專家證人: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峰,二人共同研究強調,不同人對口號有不同解讀,不一定有推翻政權之意。

李詠怡在出庭作證時說,該口號意指恢復失去了的舊有秩序,團結不同年齡喜愛自由的人,並在這個時代創造明顯的改變。而李立峰則表示,在示威現場叫喊口號是一種與他人溝通的行為,不能單純從發出訊息的人來解讀信息本身。

辯護律師克萊夫·格羅斯曼在辯論時表示,世界各地的抗議者通常舉著標語而不會面臨起訴,如果口號的含義是開放式的,唐英傑應被無罪釋放。

外界憂判決影響港言論自由

「自由亞洲電台」在報道中提到,外界十分關注當時唐英傑使用的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是否成為禁語,同時也擔心香港的言論自由隨著判決是否被進一步壓縮。

報道說,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表示,若法庭判決中認定「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是違法,並涉及港獨或宣傳港獨,這種情況會令新聞界擔憂,同時也損害香港的言論自由。 

他還表示,在香港的外國媒體,不一定會受這次判決影響而大舉撤出,但目前採訪的風險較以往高,外國媒體可能會考慮是否仍派人駐香港,以及會重新檢討在港的工作守則。 

曾在店內展示「民主女神像」的童裝連鎖店老闆周小龍對「自由亞洲」表示,這次判決含糊,他很喜歡「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的旗幟,所以放在自己店內。但希望法庭和政府能夠清晰講解和解釋,若清楚不可以就不放,但不想生活在恐懼之下。

學者:香港言論遭到限制

政治學者鄭宇碩對「自由亞洲」表示,法庭對於該口號採用狹窄的定義,凸顯香港的言論已經遭到限制,以往香港市民透過政治口號來表達訴求的日子已經消失。「在香港人心目中的言論自由尺度大為收窄,香港已不是我們認識的香港。 」

他還舉例《蘋果日報》被停刊,香港電台的改變,當時市民已經感受到香港的言論自由和空間在不斷收窄,這次判決,更讓市民擔心,言論自由會進一步受影響。

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香港法學人黎恩灝對「自由亞洲」表示,法官在判斷時,主要偏重並採納了控方的說法。

他擔心此次判定會使「恐怖活動罪」應用範圍廣泛增加。他還指,這次判決是在一個不合理的制度下產生,已經影響到公正性,包括由特首指定法官審判,取消陪審團,在審訊前關押唐英傑已經超過一年。

他擔心,日後與「港版國安法」有關或無關的案件都可能受這次判決的影響。

據BBC報道,國際特赦組織對此表示,唐英傑案的裁決是香港人權「關鍵而不祥」的一刻。該組織質疑判決有違國際法,即除非任何表達構成實質威脅,否則不得將之刑事化。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主管亞米妮·米什拉(Yamini Mishra)說:「今天的判決凸顯了一個發人深省的事實:在這座城市表達某些政治意見,現在正式成為犯罪行為,有可能被判囚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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