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因參與35+民主派初選,6日被警方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拘捕。他早前被控另一宗案件獲准保釋,法庭要求他交出旅行證件,但被發現他仍有一本護照未交出,違反保釋條件。胡志偉昨日下午被轉介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裁判官羅德泉將案押後至明早10時半處理。

胡志偉與另外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七一前後遊行,其中胡志偉被控3項罪名。案件上月提堂,胡志偉獲准保釋但不准離港,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胡志偉6日被捕後,在黃大仙警署扣留期間,向警方透露他仍保留一本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護照),護照有限期至2029年9月。律政司指胡違反交出所有旅遊證件的保釋要求,涉嫌藐視法庭,申請撤銷胡志偉的保釋。

胡志偉的法律代表指,胡志偉曾在警署錄取會面紀錄,並就事件解釋,需時翻看會面錄影,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天再處理。獲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押後至周五早上處理,胡志偉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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