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備受國際關注。中共深圳市鹽田區法院2020年12月30日宣佈,12港人中,有10人被判從7個月至3年不等的刑期。2020年12月31日(周四),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表示,美國強烈譴責深圳法院的行動,並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10名港人。
蓬佩奧在聲明中說:「在中國共產黨及其地方走狗破壞法治並剝奪香港人民自由之前,香港是一個繁榮的領土。試圖逃避暴政的『12港人』應該在海外受到英雄般的歡迎,而不是被抓捕、秘密審判和監禁。」
「中共對12港人的迫害,其中兩人在被捕時還是少年(未成年人),再次暴露了北京的野蠻行徑,公然無視其簽署的國際條約,並蔑視香港人民的權利。」蓬佩奧說。
蓬佩奧接著寫道,一個阻止本國人民離開的政權,無資格成為全球領導者。「它只是一個脆弱的專政政權,害怕自己的人民」。
「美國強烈譴責深圳法院的行動,並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被判入獄的該群體十名成員。」他表示。
2020年12月18日,蓬佩奧還發推說,(被送中的)12名港人應當立刻獲得釋放,12人的所謂「罪行」,只是為了逃避暴政;中共今天正將香港變成往昔的東柏林,極力阻撓民眾前往其它地方尋求自由。
2020年8月,這12名香港人搭船擬偷渡前往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之後一直被扣押在深圳鹽田。12名港人離港偷渡前,部份曾因涉及2019年在香港參與「反送中」運動而被拘捕並起訴。
周三,10名成人被告在與香港接壤的深圳市鹽田區法院接受審判。該院判其中8人非法越境罪名成立,處7個月刑期和1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
另外,31歲的鄧棨然(Tang Kai-Yin)和33歲的喬映瑜(Quinn Moon)被控組織非法越境罪名成立,分別判處3年和2年監禁,各自被罰款2萬元和1.5萬元。
當天,法庭外的現場很安靜,很少有媒體到場。來自美國、英國、加拿大和澳洲等國家的外交代表未能獲准進入法院旁聽。當局稱,法庭座位已滿,因此不允許他們入內。
被告家屬指定的律師也被拒絕與當事人接觸,維權組織和親屬紛紛對中共的「法律程序」進行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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