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猶他州共和黨參議員邁克‧李(Mike Lee)在最近的一次採訪中表示,如果社交媒體平台公司以出版商或編輯的身份行事,那麼它們可能將會看到,他們所受到的聯邦法律框架下的免責保護將被取消。
這是李在2020年10月20日接受霍士新聞採訪時做出的評論。當時他就推特(Twitter)壓制和審查《紐約郵報》兩篇曝光醜聞的報道作出評論。這兩篇報道中包含了對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前美國副總統祖拜登(Joe Biden)及其小兒子亨特‧拜登(Hunter Biden)的腐敗指控。
這些報道透露,亨特‧拜登在一家電腦修理店留下了之後被遺棄的手提電腦,其中的電子郵件顯示,拜登在其父擔任副總統期間,曾與中共和烏克蘭方面進行交易,並從中獲利。上周末,老拜登稱,這些報道是「抹黑行動」。
李表示,雖然社交媒體平台公司可以因其為競選提供實物捐助而被追究責任,但「在這個問題上,最容易實現的目標,可能就是針對他們的230條款豁免權採取行動。」
1996年美國《通信規範法案》(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款,基本上免除了網絡平台對其用戶發佈的內容的所有責任,儘管他們仍要對違反性奴人口販賣或知識產權法的內容負責。
法律允許這些網絡公司「出於善意」而屏蔽或篩選他們認為涉及「淫穢、猥褻、色情、骯髒、極度暴力、騷擾或其它令人反感」的內容。然而,司法部長威廉‧巴爾(William Barr)在5月的一次演講中表示,這些保護措施並不適用於那些更像是出版商、而非開放網絡平台的公司。
李在談到社交媒體巨頭公司時表示:「他們的行為和表現,不是在把自己當作一個開放的平台,而是把自己當作一個編輯,更多的是當作了一個出版商。如果他們實際上是自己去決定哪些內容可以被發表,而不是為這些內容提供一個開放的平台,那麼他們就不應該享有這種豁免權。」
他補充說,雖然最終是由這些網絡平台來決定,他們將在自己的網站上如何做,但國會「有權決定,他們是屬於出版商,還是一個可以享有230條款豁免權的開放平台。」
上個月,美國司法部向國會提交了一份提案,試圖縮減互聯網公司的230條款免責保護,以迫使它們負責任地、公平地管理和發佈其平台上的內容。
巴爾對推特和面書(Facebook)等社交媒體巨頭公司針對某一派的觀點進行審查、封殺的活動持批評態度。
巴爾在給參議院的一封信中說:「它們不再是發佈第三方內容的簡單論壇平台,而是在使用複雜的算法來推薦和推廣某些內容,並聯絡用戶。這些平台可以利用這種權力來促進言論自由和思想交流,也可以濫用這種權力,通過審查限制某些合法言論,推動某些觀點凌駕於其它觀點之上。」
5月28日,特朗普總統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指示聯邦機構制定法規,保護用戶免受網絡平台的不公平或欺騙性的內容限制行為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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