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於立法會會議上,正式宣佈撤回修訂《逃犯條例》草案。同日,也是引發《逃犯條例》修例風 波的導火線的殺人疑犯陳同佳出獄的日子。2019年3月,特首林鄭月娥以「把陳同佳引渡到台灣受審」為名,力推《逃犯條例》的修訂草案,暗中卻夾雜著中共「私貨」,試圖擴大中共在香港的司法權,結果引發了香港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民間抗爭運動。

陳同佳在香港收監後,聖公會香港教省秘書長、中共北京市政協委員管浩鳴隨後就到監獄探望陳犯,半年中時去探望。10月18日管浩鳴稱,陳同佳「希望去台灣自首」。陸委會質疑從時間上以及勸服陳同佳自首的有關人士的背 景,難以撇清陳是「 被自首 」的可能。

23日上午9時,陳同佳走出監獄,在壁屋懲教所門外見記者稱,「明白自己做了一些無可挽救的錯事,為他們帶來很大的傷痛,他內心亦一直受到責備及譴責,願意為自己的衝動及錯事自首,回台受審和服刑。」

當被問及「是否被利用成為政治籌碼?」陳同佳沈默不語,稍有停頓後不斷說「對不起」,陳身旁的中共北京市政協委員、牧師管浩鳴很快用手勢示意陳上車,隨後陳犯上了管浩鳴的私家車離開。

昨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會見傳媒時稱,台灣殺人犯疑犯陳同佳昨天出獄,他出獄後再次表示他願意去台灣自首,一個很容易處理的自首事件台方因為政治考量諸多阻攔。

李家超稱,台方提出要派員來香港押解陳同佳,這是極度不尊重特區政府的司法。「這一個政治考量的事情將責任推卸給特區政府。」他同時指責台方不斷改變立場的做法。並稱,如果這次不能秉持公義,台灣政府要負全部責任。

在台灣,蔡英文總統就陳同佳案表示,這是一個受通緝的疑犯,只有逮捕沒有自首問題。蔡英文表示,現在做的每件事都是伸張司法正義,伸張主權,希望香港政府不要迴避。

蔡英文昨日上午也在金門表示,對於陳同佳案,她已經說過很多次,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是香港公民,也一再強調不會放棄台灣的管轄權,既然香港政府不願行使管轄權,替受害的香港人伸張正義,這件事就由台灣處理。

22日,台灣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22日下午透過台港既有正式管道致函港府,希望港方協助台灣檢警人員赴港將犯嫌與事證帶回。但是23日凌晨港府發聲明稱,台灣無權派員到港押解疑犯,否則等於跨境執法。陳犯何時移交台灣受審懸於半空,目前陳犯暫時由中共北京政協委員、牧師管浩鳴「看管」。

范國威批評,港府拒絕與台灣就陳同佳案進行協商,如何向死者家屬交代。(宋碧龍/大紀元)
范國威批評,港府拒絕與台灣就陳同佳案進行協商,如何向死者家屬交代。(宋碧龍/大紀元)

港府:陳現是自由人

聲明還稱,陳姓疑犯「自願到台灣自首」,出獄後是自由人,特區政府無權對他施加任何強制措施;陳抵台後可將他拘捕,而台方若願意處理陳的自首,應立即取消對陳的入境管制。

港府以港台無司法互助協商為由拒絕了港台警方合作下移交嫌犯。然而在3年前,港台司法之間曾有移交刑事犯的互助協商經歷,這使港府的說法成為託辭。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昨日表示,為日後香港能夠處理類似陳同佳殺人案件,香港應該修訂司法管轄權條例,已經向保安事務委員會提出要求,接着下來會在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這個問題,希望盡快處理。

尹兆堅認為,長遠來說,這個條例一定要做的,這個條例修訂之後,簡單地說在香港犯法的外地人或者內地被殺害的香港人,有關個案都可以在香港有司法管轄權在香港可以受審,同時也免得政府死灰復燃,再次搞送中合法。

始作俑者是特區政府

他就陳同佳面對自首的狀況和阻滯處境呼籲,台、港雙方都以解決問題實事求是的態度去商討,「當然始作俑者是我們特區政府,我們的特首林鄭月娥是罪魁禍首,十惡不赦,她一天不下台也收拾不了這個爛攤子的,而我們早已提醒了政府這個方案是不可行的,是嚴重破壞一國兩制、打擊香港市民的信心,全港市民都已經出來表態了,數以百萬的人出來表態,但是她仍然不聽。」

他希望林鄭月娥不要再說,不允許台警來香港做任何事,甚至執法,也不要糾纏一中的問題,「我覺得你要面對現實,實事求是地去做。我想舉兩個例子來駁斥她的態度是不對的。第一個是在這事沒有發生之前,從來香港和台灣有著緊密的聯繫,包括航權的協議簽到,是以台灣是一個政治實體去理解的,包括出入境的一些政策,港台關係,難道會無視他嗎?」

港台3年前已有協商個案

另外,尹兆堅提到2016年荃灣水泥廠的藏屍案(石棺藏屍案),那個案件其實是一個完美的借鏡案例。他說,當年4月的時候, 有疑犯在荃灣工業大廈殺人,3名男子潛逃到台灣,香港政府和台灣經過磋商之後,3名疑犯因犯了《入境條例》,被台灣當局遞解出境。在遞解之前,香港9名警察先抵達台灣,陪他們(疑犯)乘坐飛機回香港的,一抵達香港就進行拘捕,從而那3名疑犯的個案也移交了法庭處理。 

他質疑,曾經是可以磋商的,現在港府為甚麼說不可以,「我真的是莫名其妙。經過磋商我覺得這次這個例子就說明了:一,縱使在沒有司法互助協議的情況之下,其實台灣和香港是絕對可以溝通的,這個可以簡單的理解為是一個行政上的默契,這種行政上的默契其實已經可以處理實際的案例。」

他指出,林鄭月娥一直說沒得做,是騙香港市民的。他同時也希望台灣方面也參考這個例子。尤其這次比2016年的石棺藏屍案簡單,因為當事人陳同佳是願意自願投案,所以不牽扯遞解他到台灣。他建議,陳同佳可乘坐台灣方面的飛機(長榮),按飛機班次的時間、地點 ,台灣方面派出警員來到香港,並不執法,但是陪同他一起飛回台灣,在到達的時候才去履行他們的主權去執法,是完美解決的方法。

「我想不到現在為甚麼雙方僵持不下,都是各執一詞。但我覺得香港方面是有一個責無旁貸的主動權,畢竟陳同佳在香港,而他是香港市民,他承擔責任說願意投案、自願投案。在這個情況下,我覺得香港政府更加要主動同台灣方面討論,並且提供有關的個案資料。當日就是台灣方便我們,給我們派9個警員去,但是不拘捕,飛機上都沒有戴手銬,直到回到香港才捉,因為在飛機上他(陳同佳)還是無罪之身,到台灣了就做事了,是不是?那這個陳同佳如果是自願的情況,應該更加不會反抗。」他說。

港府處理陳案備受質疑

另據香港電台的消息,新民主同盟議員范國威批評,港府拒絕台灣派員來港押解陳同佳、也不向台灣提供相關的資料,包括口供、認罪書、證據等,詢問若陳同佳在台灣受審時,因為香港拒絕提供司法協助,而令審訊無法公平進行,特區政府如何向死者家屬交代。

對此,台灣陸委員會副主任邱垂正凌晨接受媒體電話採訪時則表示,港府有意放棄自身管轄權,無視台方請求,公然主張讓疑犯自行搭機來台,為達成政治目的,行事手法令人匪夷所思。

邱垂正說,若陳嫌從此逍遙法外,恐將有逃亡、串證、湮滅證據之虞;港府若不提供相關卷證資料,也將使案件無法順利偵辦,司法正義無法伸張。若導致這些後果,港府必須負完全責任。

昨早(23日)嫌犯陳同佳出獄後,在中共北京政協委員、牧師管浩鳴陪同下,與記者有個簡短見面後,登上管浩鳴的私家車離開監獄,駛入香港何文田一個私人屋苑。陳犯何時去台受審懸於半空之中。目前暫由管浩鳴「看管」,管浩鳴對香港電台表示,「會先找一個地方休息,讓他(陳犯)與家人見面,稍後會與他談談情況,希望積極爭取陳同佳能獲公平審訊的情況下前往台灣。」

政協半年前開始佈局

目前圍繞嫌犯陳同佳最大的焦點是「自願到台自首」,在甚麼地點,以何種形式移交嫌犯?但在港台之間產生了諸多爭執,陳犯「台灣自首」被擱淺。

21日台灣陸委會發6點聲明表示,港府企圖將台灣納入所謂的「一個中國」政治框架下,強調陳同佳案只有台灣才有管轄權,因為港府把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份,因此台港之間就不能進行司法互助協商。陸委會同時又質疑從時間上以及勸服他自首的有關人士的背景,難以撇清他是「被自首」的可能。

台灣陸委會所質疑的勸服陳犯自首的有關人士是指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管名義上是名牧師,但是還有一個頭銜是中共北京市政協委員。

管浩鳴在眾多場合的言行都表現出中共政協「黨友」的配合性,其立場明顯親共,過去的言論包括力挺林鄭政府的《逃犯條例》修訂,以及在2015年6月一個電台節目上,用主人與貓的例子,來比喻北京與港人的關係,認為港人應該像貓,只要乖乖聽話,才會得到更多自由。

圍繞「陳案」,香港多間傳媒10月18日報道指,管浩鳴早在半年前開始,已多次探望陳同佳。管浩鳴在18日對媒體表示,「數月前已勸服陳同佳,在香港的刑滿後,前往台灣自首。」

據香港電台的消息,23日,管浩鳴陪同出獄後的陳同佳見記者,之後當問及坊間指陳同佳是「被自首」時,管浩鳴否認,還稱特區政府絕對無這樣做,特區政府介入的程度很少。

時事評論人士盛傑表示,管浩鳴的回答留下諸多「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蛛絲馬跡。「管浩鳴自認勸服了陳同佳去台自首,爭取重新做人的機會。」盛傑說,「如果是管出自單純的個人行為,管作為一名牧師完全沒有必要高攀港府,多此一舉地替港府『漂白』。」盛傑表示,管所言其實說明了管自己以及港府都是為黨在「打工」。

管浩鳴為陳同佳「台灣自首」鋪路

10月22日,台灣國策顧問黃承國在記者會上的一段發言揭示,管浩鳴9月下旬隱瞞其中共北京市政協委員的身份赴台為疑犯陳同佳「台灣自首」鋪路。

黃承國說:「管牧師透過香港教會朋友與自己接洽,9月25日自己帶管浩鳴去見內政部長徐國勇,徐事先不知道要談陳同佳案,會面時,當管提起時,徐則說此事要政府對政府處理比較好,當場並無承諾任何事。」

黃承國還拿出管浩鳴名片證明其身份,並強調會面時不知道管有政協身份,「如果一開始知道他有政協身份,我不會和他見面,何況是部長」。

內政部長徐國勇21日也曾出面說明表示,他是兩、三周前曾接到電話,稱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拜會,因為是宗教領袖,而此屬於內政部主管事務,因此照例接見。

徐國勇說:「但會面後發覺管浩鳴此行目的是談陳案,未答覆任何承諾,後來管浩鳴欲再見面,我也拒絕,也未作出任何承諾,以及對警政署作出任何指示。」

政協管浩鳴已被拒入台灣

據香港電台的消息,管浩鳴原本打算10月陪陳同佳到台灣投案,管浩鳴上星期順利到台灣,但近日再申請入台證時被拒絕。

另有台灣媒體報道,陳同佳和管浩鳴已被註記管制,將無法入境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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