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及教育大學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會長梁耀霆,分別於9月2日及8月31日在太子被警方以「盜竊」及「非法集結」罪名拘捕,其後獲無條件釋放,兩人昨日交代被警方截查及拘捕經過。方仲賢指,被押上警車期間曾被警員「叉頸」及用粗言穢語辱罵,會跟律師商討,考慮向警方民事索償。

方仲賢昨日在記者會上指,當晚在彌敦道旺角警署附近的基榮小學前吃宵夜時,被警員搜身,他當時已主動拿出當日在中文大學罷課集會中由其他人拾獲的錢包,他即場展示與失物物主聯絡的電郵及對話紀錄截圖,又稱已相約物主交收錢包,物主亦同意方暫時保管;方曾應警員要求,六度致電物主,只是對方未有接聽。

同行的科技大學學生會外務副會長吳一鳴可證明有一名警員曾口頭承諾不會以盜竊罪名拘捕方,但方仲賢最終仍然被捕,被押上警車期間被警員「叉頸」及用粗言穢語辱罵。方仲賢其後被扣留在醫院。

這是方在一個月內第二次被警方拘捕。8月6日晚,方因藏有雷射筆,被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為由拘捕。警方此次濫捕引發後來常有大批示威者及市民用雷射筆照射防暴警及警署的舉措,以諷刺雷射筆並無殺傷力。

大專學界其後澄清,方仲賢身上被搜出他人錢包,但該錢包是2日罷課集會一位浸大學生的失物,大專學界拾獲時已通知失主,並由方轉交給失主,絕無盜竊之嫌。浸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也在臉書(facebook)專頁上貼出方仲賢和失主的通聯記錄,作為證據。並強烈譴責警方無故截查及羅織罪名以涉嫌盜竊罪拘捕方;要求警方立即釋放方,並停止濫捕及企圖製造白色恐怖。浸大校長錢大康3日發信予學生、教職員及校友,指方仲賢所言屬實。

方仲賢指,警方約12小時後聯絡到物主,因此無條件釋放他。他批評警員出爾反爾,違反承諾拘捕他。對於有指有人出價買兇對他不利,方回應稱會聘請保鏢保護人身安全,不會受白色恐怖影響。

(從左至右)方仲賢、教育大學學生會的梁耀庭及科技大學學生會的吳一鳴示範警方抓方時「叉頸」。(駱亞/大紀元)
(從左至右)方仲賢、教育大學學生會的梁耀庭及科技大學學生會的吳一鳴示範警方抓方時「叉頸」。(駱亞/大紀元)

梁耀霆:遭警毆打濫捕

梁耀霆憶述當晚在尖沙咀乘搭港鐵前往荃灣方向,到達太子站時有廣播宣佈列車暫停運作,他和其他乘客嘗試從扶手電梯離開,但被防暴警察前後包抄,更遭警員用警棍毆打手臂及頭部、被胡椒噴劑濺中。當時他並沒有做出暴力行為,身上亦無任何保護裝備,強調只是「路過」。梁斥責警方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他是不合理的。他在9月2日晚無條件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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