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7月17日,吉林省檢察院檢察長楊克勤已被帶走調查,中共官方尚未公佈其被調查的原因。他曾長期在政法委系統、檢察院系統任要職,參與迫害法輪功。

楊克勤,男,1957年10月出生,62歲,安徽臨泉人。1997年7月,任中央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隊伍建設指導室副主任;2004年8月,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長;2007年7月,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長、中央司法體制改革辦公室副主任;2012年2月至落馬前,任吉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吉林省檢察院檢察長 。

楊克勤,自1980年起,在安徽政法系統工作14年;1994年後,其在中央政法委工作18年,於2012年,擔任吉林省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至今已7年。

自1999年7月,江澤民集團發動對「真、善、忍」修煉群體的滅絕性迫害以來,楊克勤就在中央政法委工作,參與迫害全國法輪功學員長達13年之久。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5年,這16年間,全國已有上萬人被非法判刑,超過十萬人被非法勞教,幾十萬人次被綁架到洗腦班遭受折磨,數千人被強行送精神病院受到藥物摧殘,通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消息並發表在明慧網上的迫害實例,其中3,925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作為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滅絕政策的主導推行者之一,楊克勤罪無可赦。

當年,作為「第二權力中央」的全國龐大的政法系統的頭目楊克勤,在主政中央政法委期間,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家鄉長春就成了迫害的重中之重。在中央政法委授意下,吉林省及長春市政法委恣意下令綁架、非法抓捕長春法輪功學員,用各種慘絕人寰的酷刑殘害長春法輪功學員,破壞中樞神經和內臟器官的藥物成為各地監獄、勞教所、黑監獄洗腦班和精神病院惡徒們「從肉體上消滅」法輪功學員的普遍手段。

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農行法輪功學員王可非,因堅守信仰和堅持正義,多次被關押迫害,遭到「手銬腳鐐」等酷刑折磨。2001年,她又被當地公安非法勞教、劫持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加害,在勞教所遭毒打、奴工奴役、關單間、綁鐵床罰站、野蠻灌食等摧殘導致吐血,加上醫院的折磨,她於2001年12月20日含冤離世,年僅35歲。

王可非(明慧網)。
王可非(明慧網)。

2002年3月5日,吉林省長春法輪功學員成功插播長春有線電視網,向人們播放了法輪功真相影片。江澤民對此極度恐慌,歇斯底里地下達「殺無赦」密令。中央政法委立即執行,隨後吉林省警察綁架了5,000多名法輪功學員。

參與長春插播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從左至右依次為:劉成軍、梁振興、侯明凱、雷明、劉海波。(明慧網)
參與長春插播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從左至右依次為:劉成軍、梁振興、侯明凱、雷明、劉海波。(明慧網)

在非法大抓捕中,長春綠園區醫院醫生劉海波等6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侯明凱於2002年8月21日被捕後在兩天內被折磨致死,另有15人被非法判4至20年重刑,其中劉成軍、梁振興入獄後被迫害致死。

截至2017年6月末,在長春市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長春市公安局指揮操縱傳達和吉林省「610」及中央「610」及江氏指令下,造成長春地區法輪功學員至少有154人遭迫害離世,18人遭迫害致殘,315人被非法判刑、7,339人次遭非法勞教,12,222人次遭非法抓捕。

2012年,楊克勤擔任吉林省檢察院檢察長,吉林省再次成為迫害的重災區,案例如下:

吉林省松原市13名法輪功學員遭惡意起訴被非法判刑

2013年4月23日至24日,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在吉林省檢察院操控下,遭惡意起訴並由松原市寧江區法院非法判刑,他們是:

高鳳芹12年、姜淑芳10年、王偉9年、鄒春香9年、耿瑞芬7年6個月、任淑豔7年6個月、於蘭香7年6個月、劉殿軍4年、程廣燦4年、朱德芳4年、王玲賢3年、霍鳳蘭3年、鄭淑芹被非法判刑3緩4。

吉林省農安縣8名法輪功學員被判重刑

2013年10月,在吉林省檢察院操控下,吉林省農安縣非法起訴、法院非法冤判8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劉偉12年、張國珍10年、楊洪彪9年、常寶軍8年、王亞娟8年、修繼學7年6個月、蘇秀福7年、楊維娟7年重刑。

德惠市10名法輪功學員上訴案被維持原判

2017年11月9日10點25分左右,吉林省德惠市10名法輪功學員上訴案開庭。主廳在長春市中級法院第二審判庭。德惠市看守所和長春市第四看守所網絡直播庭審。被非法起訴並被誣判的法輪功學員被維持原判。

非法誣判李瑞鳳7年、王成順5年、崔濤4年、李紹珍3年6個月、郝傑3年6個月、楊金玉3年、馬寶舫3年、張鳳秋3年、胡波2年、楊金鳳1年。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楊克勤任職吉林省檢察院檢察長期間,僅在2016年,吉林省就至少有66名法輪功學員被檢察院非法起訴並被法院非法判刑,3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2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2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8名法輪功學員被「取保候審」。

2018上半年,被非法起訴、判刑的有19人;2017年,被非法起訴、判刑的有100人,即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合計11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判刑。

作為吉林省檢察長的楊克勤,對上面的遭惡意起訴、冤判的法輪功學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這只是楊克勤迫害法輪功案例的冰山一角。

中共政法委、檢察院系統官員的下場

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厄運連連。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截至2018年,在19年中,452名有名有姓的政法委書記遭厄運;檢察院有118人遭厄運,其中檢察官95人。例如:

政法委書記:

周永康,前政法委書記、公安部部長,於2015年6月被判處無期徒刑。他是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

王珉,原遼寧省委書記、吉林省委書記,於2017年8月4日被判處無期徒刑。他是江蘇、吉林、遼寧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

張越,河北省政法委書記,於2018年7月12日獲刑15年。他曾多年受周永康庇護,一直在「610」和政法委系統身居要職,直接迫害法輪功。

檢察院正副檢察長:

龐芳,曾任北京順義檢察院副檢察長,主抓迫害法輪功。2001年至2004年,退休前曾將多名法輪功學員判刑,送去監獄。2004年退休後不久,龐芳患胰頭癌。2007年底病死 。

孫光駿,武漢市檢察院檢察長,於2018年9月被調查。早在擔任宜昌市檢察院院長、「610」辦公室成員期間,孫就非常賣力地迫害法輪功學員,指揮手下非法對宜昌地區多名法輪功學員立案,收集偽證據、起訴。

劉實,遼寧省瀋陽市檢察院檢察長,參與迫害法輪功,於2001年被判刑20年。

劉光進,原廣東省茂名市檢察院檢察長,參與迫害法輪功,後身患絕症,痛苦難忍,於2011年2月5日凌晨跳樓自殺死亡。#

(轉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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