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及民主黨昨日先後到警察總部投訴。民陣投訴警方在6.12衝突中使用過度武力,認為警務處長盧偉聰要負全責。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則報案,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速龍小隊制服沒有位置展示警員編號是失實,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在6.12反送中的衝突中,民陣質疑警員對示威者使用過份武力,包括向人群發射催淚彈及橡膠子彈等。又指,警方當日在未有通知主辦單位及作出警示的情況下,向合法的集會場地及人群中心發射多枚催淚彈,並開槍驅散示威者。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指警方或違反開槍的指引,認為盧偉聰應負上全責。「到底催淚彈的使用是否可這樣直射向人群?催淚彈可這樣直射站滿了人的舞台?第二,一個合法、和平的集會,是否可以在主辦單位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突然被警方用催淚彈驅散我們的示威者?」他希望,透過投訴還當日參與集會的市民一個公道。
岑子杰又說,若警方願意接受投訴,希望盧偉聰及當日在場的指揮官能夠負責,不要將責任推卸到前線警員身上。並期望,政府能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
促徹查李家超涉行為失當
林卓廷也在稍後到警署報案,他指李家超周三在立法會解釋,速龍小隊的制服沒有位置展示警員編號的說法是提供失實資料,故意向立法會議員提供虛假及誤導的資料。他指有關行為嚴重偏離公職職責範圍,而非微不足道,完全符合「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五項犯罪元素,因此要求警方徹查李家超的罪嫌。
林卓廷再次要求李家超就硬推《逃犯條例》修訂,引起廣泛民怨,導致社會嚴重衝突,又包庇濫權警員,造成示威者及記者嚴重受傷,問責下台。
冀監警會監察警未來行動
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與議員助理岑敖暉,昨日向盧偉聰發出律師信,要求他解釋6月12日速龍小隊成員普遍沒有展示警員編號的原因,以及承諾包括速龍小隊的所有軍裝警員,在未來的行動中將會展示警員編號。他們指,若在今天下午4時半前得不到正面回應,將考慮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另外,就警方在近期多次群眾請願活動中,都被發現有過份使用權力的行為,而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都未有派員作出監察。公民黨議員郭家麒以及工黨議員張超雄去信監警會,要求監警會於未來的請願行動派員作出監察,以確保警方沒有過份使用權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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