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再次爆出多起中共公、檢、法人員與犯罪團夥沆瀣一氣,欺壓百姓的案例。其中一個黑社會頭目陳某,在襄陽橫行多年,且曾持槍殺人,但在當地公安、檢察院、法院充當其「保護傘」情況下,故意殺人的陳某3年後就出獄了。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湖北襄陽市紀監委近日通報,去年8月以來,襄陽市下轄的老河口市打掉了以陳某為首的17名黑惡勢力團夥,及9名公、檢、法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案件。

該團夥綁架、暴力討債、開設賭場……橫行多年,惡行纍纍,氣焰囂張。辦案人員確定深挖「關係網」及「保護傘」,陳某背後的「保護傘」逐漸浮出水面。

查閱陳某的原案,陳某2001年7月15日受邀到樊城區解放路某酒店吃飯,期間與王某等人因敬酒發生口角,廝打過程中,陳某拔槍向王某右腹部射去,王某倒地死亡,陳某隨後潛逃。

目擊證人證實槍是從陳某身上掏出的,開第二槍時兩人相距一米左右。

陳某潛逃,樊城公安分局隨即因涉嫌故意殺人,對陳某進行上網通緝。

7年多後,陳某才於2008年10月下旬被抓獲,2009年7月卻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五年六個月。

隨後,陳某還被兩次減刑,並於2012年10月刑滿釋放。出獄後,陳某繼續糾集一些社會人員實施暴力犯罪行為。

陳某本來涉嫌「故意殺人」的重罪,但他最後卻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而被輕判,這是因為樊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馬某、襄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紫貞派出所教導員鄭某、樊城區檢察院副檢察長焦偉、樊城區檢察院公訴科內勤夏琳、樊城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鄭均蓬、樊城區法院刑一庭庭長馬新元、襄樊市中級法院刑一庭庭長張某、樊城區法院審判員陳貴生,等9人受賄,充當了陳某的「保護傘」。

目前,夏琳、呂鵬、焦偉、馬新元、陳貴生等9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雲南一自治州數十人充當「保護傘」

《中國紀檢監察報》還報道,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近日也通報充當黑惡勢力和走私護私「保護傘」的典型案件。

通報稱,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以來,截至目前,全州共收到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以及走私護私問題線索236件,立案42件,18人被處分,10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武漢公檢法一把手當保護傘 警匪勾結說不完

湖北省紀監委近日披露,該省挖出一批「保護傘」案件,最典型的是武漢市中級法院前院長王晨、武漢市檢察院前檢察長孫光駿、武漢市委政法委前常務副書記周濱、黃岡市公安局前局長汪治懷等人,都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文章稱,公、檢、法與政法委都涉黑,都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令人怵目驚心。

3月13日,中共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政協前主席李勝橋被「雙開」並移送司法。當局通報,李勝橋充當涉黑涉惡人員「保護傘」;他為涉黑、涉惡服刑人員辦理虛假立功手續,致使涉黑人員林明學在不符合假釋條件的情況下被假釋。李勝橋2001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武漢市黃陂區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書記。

2月3日,中共浙江杭州市公安局前黨委副書記朱偉靜、杭州濱江區委政法委書記王慎、省公安廳治安監督管理總隊前總隊長阮文廣等11人,因充當虞關榮黑社會的「保護傘」而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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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公、檢、法與政法委充當黑社會的保護傘,僅中共官方通報的案例說都說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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