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檢方9月6日要求法院判處前總統李明博20年有期徒刑,罰款150億韓圜(約合1,327.5萬美元)。李明博被指控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等16項罪名,其貪污受賄合計金額多達460億韓圜(約合4,071萬美元)。

據韓聯社報道,南韓檢方在法庭上表示,鑒於李明博案件屬於史無前例的腐敗事件,將不可避免給以嚴正的法律審判。

檢方除了要求法院判處李明博20年徒刑外,還要求對其罰款150億韓圜,繳納追徵金111億4,131萬韓圜(約合986萬美元)。

今年77歲的李明博是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之後第四位因涉貪腐遭起訴的南韓前總統。

今年4月9日,南韓檢方以16項罪名正式起訴李明博。罪名包括他於2008年至2013年擔任總統期間,涉嫌從三星、國家情報院等處受賄110億韓圜(約合973.5萬美元)、貪污350億韓圜(約合3,097.5萬美元),以及濫用職權、逃稅、違反信託約定以及違反選舉法等。

李明博一度有過輝煌的經歷。他出身貧寒家境,憑藉自身努力考取名校。他曾經是現代集團有史以來最年輕的領導人,並歷任南韓國會議員、首爾市長等職。儘管在競選總統期間李明博就被指涉及財務不當行為,但是,他還是以微弱優勢擊敗朴槿惠當選為第十七屆南韓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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