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2014年雨傘運動的「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9人,早前分別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案件昨日提堂,辯方在庭上質疑部份控罪的案情重疊,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進行審前覆核。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被控串謀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三項控罪。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前學聯成員張秀賢、鍾耀華,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兩項控罪。民主黨立法會前議員李永達,則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
昨日下午除被囚的黃浩銘,其餘8人在大批支持者的聲援下到區域法院應訊。代表佔中三子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在庭上指,三條罪部份案情重疊,特別提到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橫跨的時間和控罪內容,其實已包含另外兩項控罪,認為控方分拆三條罪來告,是將案件「過份複雜化」,又指控方選擇了最不尋常及奇怪的罪名來控告,要求法官考慮是否恰當。
麥高義又指,「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是違憲,他引用澳洲高等法院最近裁定「雙重煽惑」的控罪是不合法。同案的黃浩銘、李永達面對另外三項控罪,他認為,涉及的地點、細節都不同,如果放在同一單案處理,影響審訊效率,對被告不公平,要求法庭分開處理。
麥高義並提到,傘運有900多人被捕,至今約200人被檢控,由於其餘700人,當中有人是律師,希望參與案件,亦有人可能做辯方證人,要求控方交代檢控程序是否已完成。法官最後決定將案件押後到明年1月9日至12日,4天作審前覆核。
陳健民批律政司以言入罪
戴耀廷表示,9人至今仍未有機會在庭上認罪或不認罪。他指當局前後花了三年準備今次的聆訊,但控方至今仍說不出控罪的詳情,令案件又要排期數月後再審。他表示,各被告願意承擔公民抗命的罪責,但律政司在案中選擇的檢控罪名重覆,做法不尋常,需要再審訊釐清:「似乎控方想來想去,只提出一些很難成立的控罪,但又不能提供充份資料,令現時程序上要一拖再拖,其實這是對被告人是很不公平的事。」
陳健民強調,律政司試圖以煽動、串謀煽動罪控告他們9人,是以言入罪。他重申,各被告願意承擔公民抗命的法律責任,是建基於律政司會根據《公安條例》,以非法集結罪名起訴他們。他強調,自決定「佔中」一刻起,各被告從沒有煽動或串謀煽動的動機,他聲言抗辯到底。
另一被告陳淑莊表示,煽動及串謀煽動罪已過時,而且多年沒有被引用,但律政司用了3年時間,最終以過時法例起訴他們,是對佔中抗爭者是極之不公平、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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