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名港大學生今年1月,不滿校委會決定延遲成立研究港大管治的專責小組,包圍會場抗議。時任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其後被控4項罪名,案件昨在法院審理,馮敬恩承認其中兩項控罪。
馮敬恩昨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承認刑事毀壞及強行進入兩項控罪,但否認刑事恐嚇,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另一被告時任外務副會長李峯琦則否認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
控方傳召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出庭作供,他指當日原定會議完結後,舉行新聞發佈會。但保安人員對他稱外面有很多示威者,而且他們已經混入記者中,李國章決定取消新聞發佈會,又建議保安報警。其後他在保安護送下嘗試離開,期間聽到馮敬恩多次大叫「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之後有人拉他右手和右肩,他感到很驚及生命受威脅。李國章覺得馮敬恩是主謀,在場煽動他人攻擊自己。又稱當時「好驚」,如果有人跌倒可能會被踩死。李國章周五會繼續作供。
辯方將傳召4名證人,包括港大校長馬斐森、副校長蘇彰德、時任校委楊紫芝及文灼非。控方則會傳召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校委紀文鳳等10名證人。裁決官表示,馮敬恩罪成的兩項控罪,會留待所有審訊完結後,再由辯方求情,馮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罪指,馮敬恩涉嫌於1月26日晚上到港大賽馬會跨學科大樓正門外威脅李國章,意圖令他受驚,使他身體受損害。馮敬恩又以校委會成員身份要求進入大樓,當保安員稍微打開玻璃門後,馮試圖將玻璃門拉開,並以左腳阻止保安員關門,其後有示威者上前協助拉開玻璃門,導致玻璃門鋁框因拉扯變形。時任外務副會長李峯琦則涉嫌阻礙校委紀文鳳離場,又在救護員到場時,用手按著救護員的擔架稱:「紀文鳳詐死,唔好畀佢走。」,又阻礙救護車離開。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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