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洪微綜合報道】3月11日,是距離紐約正式執行禁售大瓶(16安士,約合475毫升)含糖軟性飲料的最後一天,五大區各大餐館、電影院、運動車和街邊攤販已做好取締大杯軟飲的準備。此前,該法令出台幾乎已成定局,豈料事情峰迴路轉,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在11日作出判決,駁回禁售大瓶含糖飲料法令。
據路透社報道,此前限糖飲料新規出台後,從美國飲料協會(American Beverage Association)到紐約的韓裔美國人雜貨店等,都要求法官讓政府暫緩實施禁令,直到法官裁決這項禁令是否合法。
而就在今天——新規還有半天就要實施之際,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米爾頓‧廷林(Milton Tingling)作出判決,駁回禁售大瓶含糖飲料法令。
廷林法官表示,因為該取締法令僅適用於特定的範圍,而非所有營業機構,可見該法令既「反覆無常」且「任意武斷」。
在獲得消息後,很多市民拍手稱快,其中一名市民手舉一大杯可樂,表示支持法院的判決。
但彭博市長辦公室立即對此駁回作出反應。市長辦公室在推特上表示,「我們打算盡快對禁售大瓶含糖飲料取締案再次上訴,我們有信心最終實施該法令。」
市長辦公室仍堅信,政府有法律權利和責任來解決由於大瓶含糖飲料引發的日益嚴重的肥胖症問題,尤其是在肥胖症每年扼殺5,000位紐約市民生命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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