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道】中華民國政府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即將屆滿2周年,針對台灣如何更好地落實兩公約,國際人權法律專家、前聯合國反酷刑調查特派專員諾瓦克接受公益信託雷震民主人權基金的邀請,在台灣大學法學院舉行第三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內國落實──全球與比較的視野」演講中發表精闢的看法。
諾瓦克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專家,他充份表達了對台灣人權發展的關注。針對台灣施行兩公約現況做了功課,他認為兩公約實施法裏面,並未提到將兩公約定位在哪個法律層級。諾瓦克建議,就兩公約所保障的基本人權是憲法權利內容,如果將其定位在憲法權利層級,則可將這些權利進一步制定國內法,來落實兩公約的權利內容。
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諾瓦克肯定台灣政府將兩公約國內法化並予以施行。他指出,兩公約只是政府對人權保障最基本的要求。
根據兩公約,政府有義務撰寫國家人權報告,雖然台灣未能要求聯合國來接受國家人權報告,但台灣政府既然簽署及批准兩公約,還通過施行法,便應該有義務檢討台灣法律不符合兩公約的部份並予以調整。諾瓦克建議,為了寫出非常完整的人權報告,他認為人權報告不只由台灣總統府諮詢委員會來寫,政府應該非常誠懇地去反省、很誠實地檢討台灣的問題、挑戰及困難,並且找出改進的方向。
如果能辦一些研討會,政府可以讓公民社會、非政府組織(NGO)、學術界、國會、媒體及律師等專業團體來參與提出看法,便可以使台灣人權報告很有份量。但如果公民團體不滿意人權報告,民間當然可以另外提出影子報告(Shadow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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