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張韻柔綜合報道】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等多個環保團體,昨日上午要求政府立法規範15歲以下的兒童及少年在校園內禁用手機。台灣教師聯盟副理事長吳麗慧表示,兒童腦部吸收的電磁波會比成人高2到10倍,應重視其嚴重性。對此,台灣教育部決定,將教導學生了解手機的潛在危險因子,訂出使用規範。
兒童比成人易吸收電磁波
世界衛生組織附屬國際癌症研究所(IARC)今年5月31日公佈「手機電磁波為2B級致癌物」,6月更發表論文,表示兒童腦部及腦部骨髓吸收電磁波分別為成人的2倍與10倍。
吳麗慧指出,根據2008年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所進行的調查,中小學及高中使用手機學童的比例分別佔34.4%、67%及89.6%,顯示發育時期的學童及青少年使用手機比例非常高,在電磁波與塑化劑同為2B級致癌物情況下,政府應立即立法禁止。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台北辦公室主任粘麗玉表示,「青少年將手機放在耳朵旁,得腦瘤的機率將是成人的5倍。」
家長代表游朝顯表示,不應該讓孩子暴露在受污染的環境中,他呼籲家長不要溺愛孩子,為了孩童的健康,應該讓他們少用手機。
吳麗慧說,曾經在路上看到一個媽媽抱著嬰兒講手機,手機就在那個媽媽與嬰兒的頭中間,讓她感到非常緊張,但因政府沒有明文規定,讓她也不知從何勸導起。
校園訂手機規範 師生適用
台灣教育部表示,將訂出手機使用規範,如上課、午休、周會時間不得用手機,無論是學生、老師、或是到校參訪的外賓、家長,只要在校園內使用手機,都要遵守相關禮儀規範。
台灣教育部環保小組執行秘書張子超指出,台灣教育部不會宣示校園內禁用手機,但會對學生加強宣導,如何正確安全使用手機,像是使用耳機或是擴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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