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官駁回了xAI(SpaceXAI的前身)提出的一項取消訴訟動議。xAI由馬斯克(Elon Musk)擁有,一個民權組織指稱xAI的數據中心使用燃氣輪機發電違法。
人工智能實驗室xAI辯稱,根據密西西比州的「州實施計劃」(State Implementation Plan,SIP),其發電廠的渦輪機可豁免許可要求,並稱原告無權根據聯邦《清潔空氣法》(Clean Air Act,CAA)提起本訴訟。州實施計劃是一系列旨在實現並維護空氣清潔的規章與文件。
在10月30日的一項裁決中,密西西比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牛津分院駁回了xAI的辯詞,允許繼續推進該訴訟。該案原告是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NAACP)及其一個分支機構。
在4月提起的訴訟中,NAACP指控xAI及其子公司MZX Tech LLC在未取得空氣污染許可證的情況下,在密西西比州南黑文(Southaven)安裝並運行27台高污染燃氣輪機 [統稱為巨像天然氣發電廠(Colossus Gas Plant)]。
訴訟指稱:「巨像天然氣發電廠排放了大量有害污染物,包括氮氧化物和甲醛。這些污染物可能增加接觸者的哮喘、呼吸道疾病、心臟問題以及某些癌症的發病率。這些排放物並不限於在密西西比州擴散,田納西州居民同樣深受其害。」
這些燃氣輪機給位於田納西州孟菲斯懷特黑文(Whitehaven)的xAI「巨像2」(Colossus 2)數據中心提供電力。
原告方聲稱,被告在未取得許可證的情況下建造並營運「固定發電廠污染源」(stationary power source),違反了密西西比州的州實施計劃,也違反了聯邦《清潔空氣法》。
在6月提交的一份法律文件中,xAI表示,巨像天然氣發電廠的「便攜式臨時渦輪機」屬於「流動污染源」(mobile-source),根據州實施計劃,可以免除建設和營運許可要求。
該文件還聲稱,《清潔空氣法》僅允許直接利益受損的公民以自身名義提起訴訟,而NAACP作為組織並未遭受實質損害,因此無權依據《清潔空氣法》提出訴訟。
在10月30日的裁決中,法官黛布拉‧M‧布朗(Debra M. Brown)駁回了上述抗辯理由。
法官認為,巨像天然氣發電廠的渦輪機不符合「流動污染源」的定義,因為它們既非車輛,也不是非道路引擎(nonroad engines),因此不能按「流動污染源」獲得許可豁免。
法官還認定,根據《清潔空氣法》,NAACP具備提起訴訟的法定主體資格。
《大紀元時報》曾就此聯繫xAI請求置評,但截至發稿時未收到回覆。
據美國司法部6月16日發表的一份聲明,司法部當時提交了動議,尋求駁回該訴訟。
司法部表示,由遭到本訴訟指控的渦輪機供電的數據中心,承擔著訓練和開發新型AI模型的重要任務,這不僅對美國經濟至關重要,對五角大樓同樣至關重要。
原文:Judge Greenlights Lawsuit Against xAI Over Data Center Pollution刊登於英文大紀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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