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被指在YouTube披露協助警方國安處調查時的會面內容,並就大埔宏福苑大火等議題發表「具煽動意圖」之評論,被控「妨害國安調查」及「發布煽動刊物」兩罪。他今(9日)於區域法院否認控罪。控方開案陳辭稱,王在內的部份人士在大埔宏福苑發生火災後,準備開記者會,國安處接獲情報顯示他們意圖激起內部矛盾,企圖危害國家安全。
被告黃覺岸(72歲,報稱已退休)無律師代表,自行應訊。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在YouTube頻道「On8 Channel王岸然頻道」發布影片,截至2025年12月6日,該頻道有9萬人訂閱。
2025年11月26日大埔宏福苑發生火災後,警方收到情報指,包括被告在內的部份人士準備於同年12月2日下午舉行記者會,以討論多項事情以及發表個人意見,意圖激起內部矛盾或企圖危害國家安全。
警方國安處其後邀請包括被告在內的數人協助調查。被告於2025年12月2日中午到警署與國安處人員會面,由警方查問有關記者會的資料,並告知被告須保密會面內容。
但是被告於會面後翌日發布兩段影片,標題分別為「記岸伯興奮會國安!開記招當然係合情理法的人權。當屈小姐陳淨心太公報連線倒超時,你仲頂得幾耐?「獨立委員會」不會獨立。【岸伯時評】251203 Wed」,及「【岸伯晚報】【短評】岸伯準備在結果開不成的記招上談什麽呢?宏福苑事件看圍標法律,還有防賄的法律,並呼籲民建聯/公聯會成立黨內反圍標反貪腐紀律組, 唔識搞可請中紀委幫忙 251203 Wed」。
被告確認曾收到印有國家安全法例的通告,通告列明須保密調查內容,他表示亦明白內容。他承認發布相關影片,認為片段披露與警務人員會面一事,合法、並無不當。被告曾經解釋,他披露會面是因為自己是傳媒,認為他本人受國安處會面一事本身屬新聞,故有必要讓公眾知悉。他認為,會面只是與警員的一般交談,而非針對一宗案件的調查。
另一方面,被告另於2025年1月3日至12月6日發布30段影片,評論不同時事議題,內容主張更換特首、認為「五大訴求」終有一日會再被提出、對政治案件的立場、就2025年立法會選舉表達「毋須投票」的立場、呼籲外國制裁香港官員等。控方認為,被告將香港民生問題歸咎於中國共產黨、中央政府及香港政府。
被告被捕後於警誡錄影會面時,拒絕解釋影片內容是否涉及煽動性質等,指應留待法庭判斷。
控方亦傳召證人,國安處偵緝警長黃秉翹作供。黃秉翹表示,自己在2025年12月2日,獲上級通知有情報顯示,被告、廖成利、歐贊年、吳永輝等不同界別人士,會在當天召開記者招待會,情報指有人企圖藉記招製造社會內部矛盾,企圖危害國家安全。
黃秉翹稱獲指示約見被告,故他早上致電對方,約他當天中午在旺角警署會面。期間王岸然問警方,國安處是否已立案調查該次記者會,另一警長回應指會面正為調查該記者會的背景、細節,評估有無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及有無人企圖危害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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