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議員關注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滋擾行為,要求政府研究修例及提高罰則。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今日(14日)以書面回覆,過去3年分別接獲45宗和96宗,涉及公共交通工具的「噪音騷擾」和「不當或不衞生行為」投訴。
現行相關法例已規管乘客不當行為並訂明罰則,政府會繼續與營辦商合作,透過宣傳教育推廣乘車禮儀。
陳美寶回覆立法會議員莊豪鋒的質詢時表示,根據運輸及物流局數據,自2023年至2025年涉及公共交通工具的「噪音騷擾」(例如電子設備聲量過大)分別為10宗、11宗及24宗;「不當或不衞生行為」(例如踩踏座椅)則分別有21宗、33宗及42宗,總數為141宗。
至於政府會否修訂法例明確列明違規行為及提高罰則,以及研究在港鐵和巴士試行「靜音專區/車廂」。
陳美寶表示,現時與公共交通服務相關的法例,包括《香港鐵路附例》、《公共巴士服務規例》及《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等,均有規範乘客的不當行為並訂明相關罰則。各專營巴士營辦商亦有制定《乘客須知》,列明乘客不得大聲播放流動設備音響或將腳踏在座椅上,並會透過車廂廣播及提示標誌提醒乘客。
她又指,各營辦商均有訂立指引,協助前線員工按實際情況處理乘客行為,包括作出勸喻、跟進,以及在有需要時轉交執法部門處理。港鐵職員在日常巡查時,如發現乘客違反規則,亦會作出勸喻及適當跟進。
至於靜音車廂安排,陳美寶表示,港鐵所有配備車廂電視的重鐵列車均設有靜音車廂,車廂內的電視不設聲響,以提供相對安靜的乘車環境。
高鐵方面,港鐵營運的動感號列車設有指定靜音車廂,車廂廣播會以低音量播放,電視亦不設聲響。乘客在高鐵靜音車廂內須保持手機靜音,使用電子產品時須佩戴耳機;如需接聽電話,則須移步至車廂兩端。
她指出,營辦商在考慮設立「靜音專區/車廂」時,須審慎考慮運作模式、車廂空間及設計等具體安排,以及對整體運力的影響,並作出平衡。
陳美寶表示,運輸署會繼續留意乘客行為,並與營辦商合作推廣乘車禮儀,營造舒適和諧的乘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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