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上訴法院周六(4月11日)表示,在法官審理白宮新的宴會大廳建設項目案件期間,特朗普總統可以繼續進行為期一周的項目施工。

華盛頓特區巡迴上訴法院以2比1票數通過這項裁決,意味著特朗普總統在此次法律戰中取得臨時勝利。此案核心爭議在於,特朗普是否有權在未經國會明確批准的情況下,在原東翼(East Wing)舊址上建造宴會廳。

上訴法院表示,該項目的施工可至少持續至4月17日。法院將此案發回原先做出不利裁決的聯邦法官,指出該法官需要更仔細審視白宮的論據——即出於國家安全與安全因素,建設必須繼續;法院補充,在目前這份「倉促彙整的記錄」下,上訴法院無法對上述觀點進行詳盡審查。

白宮:東翼升級工程並非表面修繕

周四(4月9日),特朗普政府敦促聯邦上訴法院允許繼續建造特朗普總統耗資4億美元的宴會廳。白宮在向華盛頓特區巡迴上訴法院提交的文件中辯稱,完成整個項目「對於確保白宮及其場地(包括宴會廳施工現場)的安全,以及保障總統及其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至關重要」。

司法部律師主張整個項目「有助於實現關鍵的國家安全目標」,並請求法院在案件審理期間暫緩執行美國地區法官理查德‧J‧萊昂(Richard J. Leon)的裁決。

「東翼的升級工程並非表面修繕;相反,其涉及使用抗導彈鋼柱、鋼樑、防無人機屋頂材料,以及防彈、防彈道衝擊和防爆的玻璃窗。」他們在法庭文件中寫道,「工程還包括安裝防空洞、醫院及醫療設施、防護隔間、絕密軍事設施,以及冷氣機、供暖、通風系統等。」

信託基金質疑項目合法性

提起訴訟以阻止該項目的國家歷史保護信託基金(National Trust for Historic Preservation)則質疑該項目合法性。該組織認為,在獲得國會批准之前,工程不得進行。

此前,由喬治布殊(George W. Bush,小布殊)總統任命的美國地區法官理查德‧J‧萊昂於3月31日發布初步禁令,要求停工。他認為,該信託「很可能勝訴,因為沒有任何法規賦予總統聲稱擁有的權力」,在聯邦土地上建造這座佔地9萬平方呎的宴會廳。

白宮發言人戴維斯‧英格爾(Inger Davis)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特朗普總統顯然擁有對白宮進行現代化改造、翻新和美化的法律權力——就像他的所有前任一樣。」

該項目建在去年10月拆除的原東翼遺址上。特朗普表示,白宮150年來一直需要一座宴會廳,因為最大的房間——東廳(East Room)在舉行正式晚宴時僅能容納125人。規模大一些的活動通常不得不在南草坪的帳篷中舉行。特朗普形容那裏地面經常泥濘不堪,甚至弄濕外國領導人的鞋襪。

宴會廳提案於2月獲得美國美術委員會(U.S. Commission of Fine Arts)批准,該委員會以6比0的票數一致通過,快速推進這項耗資約4億美元的項目。

特朗普表示,該項目是由私人出資,不會花納稅人一分錢。他承諾於2028年夏季完工,比他卸任時間提前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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