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周四(9月17日)裁定,邊境執法人員在進行檢查時,可以查看出入境旅客的手機,無需授權令,也不需要合理懷疑理由。
法院就訴訟作出裁決
此裁決是針對美國永久居民奇文杜·阿利西格韋(Chinwendu Alisigwe)提出的上訴作出的回應。他在2019年從紐約一家機場入境時,其手機遭到邊境執法人員搜查。之後,其手機中的相關證據被用於對他的起訴和審判,並最終導致他被判犯有欺詐罪。
法官史蒂文·梅納希(Steven J. Menashi)在裁決意見書中表示:「由於手機屬於財物,根據我們的判例,政府在搜查邊境旅客財物之前,無需授權令,也無需具備合理懷疑理由。」
截至發稿時,代表阿利西格韋的辯護律師未回應置評請求。
執法部門解釋相關規定
負責搜查手機的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發言人向《大紀元時報》(The Epoch Times)發送電子郵件表示,該機構「擁有法定權力,對所有入境或離境美國的人員進行電子設備邊境搜查,無論其國籍如何。」
他指出:「這是在執行打擊恐怖主義、兒童剝削、毒品及人口走私、簽證欺詐和應對國家安全威脅的相關法律。」
該發言人還補充:「此類邊境搜查僅限於檢查設備在接受檢查時所存有的訊息。」
他還透露,在2025財年,抵達美國的所有旅客中,電子設備遭到搜查的比例不到0.01%。
是否違背高院此前判決
阿利西格韋的律師團隊在辯護時援引了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2014年的一項裁決。該裁決認定,即使在通常允許無授權令搜查的情況下,搜查手機仍需要授權令,除非存在特定例外情形。
而根據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此次的判決意見,該案的邊境搜查並不涉及例外情形。
梅納希法官寫道:「我們的判例認定,政府可以在邊境進行無授權令搜查,這意味著,政府的搜查範圍將不僅限於尋找違禁品或邊境違法行為的證據。這是因為政府在邊境的執法並不僅限於查獲實體違禁品。相反,政府擁有廣泛的權力來管控誰及甚麼可以進入該國。在入境人員的設備中搜尋犯罪證據,正是行使這項權力的體現。」
他還指出,《第四修正案》(Fourth Amendment)也不限制政府在邊境搜查手機的權力。
各方質疑和反對聲音
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尤妮絲·李(Eunice Lee)在一份協同意見書中表示,雖然她同意,在邊境檢查時搜查手機既不需要授權令,也不需要合理證據,但此類搜查確實需要合理懷疑根據。
李說:「一項允許無需任何懷疑即可搜查每位國際旅客手機的行為標準,意味著任何人,只要出國度假或出差,在返回家園時,都可能面臨其醫療記錄、財務訊息、私人訊息、網絡搜索及瀏覽習慣、位置追蹤,以及手機中通過存儲數據、應用程式或雲端連接所包含的任何其它私隱訊息都被審查的風險。」
「這種不受限制的搜查權力,並非專為應對移民或違禁品相關利益、以管控何人或何物進入該國而精心設計的例外規定;它實際上是在這一範疇內取消了《第四修正案》的保護。」
總部位於紐約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的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Knight First Amendment Institute)也是這項裁決的批評者之一。
該研究所高級法律顧問斯科特·威爾肯斯(Scott Wilkens)在一份聲明中說:「今天的裁決使出入邊境美國人的最敏感訊息,在毫無嫌疑的情況下即可遭到搜查。」
「我們的手機中存有我們的私人想法與人際關係、家人和朋友的照片,以及幾乎記錄我們一舉一動的日誌。《第四修正案》應當要求政府在搜查這些訊息前先取得授權令。我們對法院未能認可這一點感到失望。」
史丹福法學院(Stanford Law School)教授奧林·科爾(Orin Kerr)在社交平台X上對此表示,此案未來可能會上訴至最高法院,而最高法院大法官們將如何裁決尚不明朗。
原文:Government Can Search Phones at Border Without Warrants: Appeals Court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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