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西環發生一宗康文署技工墮下身亡的事故。死因庭經過9天研訊,裁判官林希維今日(17日)裁定死者死於意外,因為研訊未揭示任何可在法律上構成嚴重疏忽致誤殺的證據。家屬對此裁決感到無法理解,重申升降台的金屬疲勞情況不尋常,考慮向有關方面提出民事索償。
2021年8月18日上午約9時36分,55歲的康文署女技工曾賽茹在德輔道西與水街交界,與另一名技工於升降台鋸樹期間,工作僅約5分鐘,升至距地面約6至8米高的升降台突然下墜,導致兩人與升降台一同墮下。兩兩被送院搶救,曾賽茹最終不治,另一名技工6條肋骨骨折。
研訊不設陪審團,康文署及機電署被列為利害關係方。死者的丈夫及兩名兒子均有到庭旁聽,但沒有律師代表。
裁判官林希維表示,死因需從病理學角度審視,並應與意外成因區分。家屬曾在結案陳辭時提到,金屬疲勞或不當改裝可能間接或直接加速事件發生,但林官認為這些最多只能被視為意外的成因。
法醫證供顯示,曾賽茹的死因是多重胸部創傷,瑪麗醫院急症室醫生亦不反對該結論。家屬質疑有人因嚴重疏忽導致誤殺,但林官表示,根據法律,嚴重疏忽會令合理謹慎的人預視重大危險,且為致命的危險,而本案未有相關證據支持。
專家證人、城大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退休教授胡志文曾供稱,升降台吊臂因金屬疲勞而斷裂,但無法估計斷裂程度。即使裂紋超過數毫米,仍可能因表層油漆遮蓋而難以目測。
最終,林官裁定死者死於意外。他亦留意到,機電署在事後頒布內部指引,要求負重機器進行無損檢測,但未明確規定最少每兩年一次的檢測頻率,認為署方可補充相關規定。
死者長子劉鎧華在庭外表示,對裁決結果並不感意外,已預計林官不會接受他們的觀點。另外,死者家屬已於今年4月向區域法院入稟,向康文署署長提出索償。不過,長子坦言對民事訴訟的結果並不抱太大期望。
案件編號:CCDI-716(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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