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日(16日)表示,今年1月至11月,接獲42宗涉及夾公仔機的投訴,較去年全年的16宗上升超過1倍。
消委會提供幾宗個案投訴案例,投訴人張小姐表示,她與友人在A夾公仔機店,玩了4次遊戲,但夾起公仔後到機器頭部時,機爪卻自動鬆開。張小姐向職員查詢後才得悉有「保夾」機制,即於同一部機消費達一定金額但仍未獲獎時,機爪便不會彈開。張小姐認為此種機制,使消費者不可能在「保夾機制」以外獲得公仔,認為此設定不合理。
B店其中一台夾公仔分為「積分換獎」和「直中獎」兩種模式,夾到寫有分數的紙條可獲相應積分以換取不同獎品,夾得「直中獎」紙條則可直接獲得獎品。
投訴人郭先生對機台內展示的「直中獎」獎品窩夫機深感興趣,花費近500元成功夾夾出一張「直中獎」編號33的紙條。兌換獎品時,職員卻從隱蔽角落拿出一盒標示為「直中獎33」的禮盒,盒內只得數個小飾物。郭先生拒絕接受獎品,並透過即時通訊程式聯絡台主,對方提出以同樣於機內展示的朱古力噴泉機代替,惟經多番討論後仍未能取得共識。
郭先生認為機內的「直中獎」獎品沒有標註編號,機身外圍沒有展示有關獎品兌換的條款及細則,消費者理應有權選擇獎品。另外,即使他夾得約150張紙條,卻合計只獲得7點積分,而大部分獎品都需要10分以上才能兌換。郭先生認為台主的遊戲設定讓消費者極難獲取足夠積分換領普通獎品,同時又只展示而不提供禮品(窩夫機)涉嫌誤導消費者,遂向消委會投訴。
陳先生在C店,用硬幣兌換機將100玩紙幣兌換成5玩硬幣,但投入紙幣後僅獲得1枚5元硬幣,並且沒有發給憑據。陳先生於是聯絡商戶查詢,惟對方拒絕退還現金,只提出以店內夾公仔機的遊戲局數作補償(「回局」)陳先生認為兌幣機內硬幣不足是商戶的管理問題,理應退還現金而非將硬幣面值與他不感興趣的遊玩局數綑綁,變相強迫消費。
消委會指,業界為增加收益,會透過設定機爪或於機內布置障礙物來增加難度,但認為設定要合理和清楚標示條款,以確保消費者有良好體驗,業界亦應標示公平及清晰的得獎規則,於機身詳細列明,如「保夾」、「積分兌換」等相關機制和條款細則,增加資訊透明度。消委會提醒業界,將硬幣兌換與遊戲局數綑綁並不合理,等同強行消費,應馬上撤銷和糾正。
過往營運夾公仔機須向食環署或民政事務署申領牌照,規定不設現金獎、禮品價值不可高於300元,每局收費不多於5元。但法庭2022年裁定夾公仔機不符合《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中對「娛樂」的定義,毋須申領牌照亦不受條例規管。近年坊間亦出現出貨全賴運氣的「幸運台」,內藏價值不菲的獎品例如遊戲機、手提電話,甚至是現金獎以吸引顧客。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涉及夾公仔機的投訴增加,消委會2021年至去年,每年收到3至16宗有關夾公仔機的投訴,但今年首11個月已接獲42宗相關投訴。投訴涵蓋爪夾設置、獎品條款、與機主的聯絡、獎品質素與代幣兌換等問題。而且投訴處理成功率僅有一半左右,黃鳳嫺該為政府是時候檢視法例,考慮作出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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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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