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發生多宗工務工程分判商「走數」或拖數事件。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工務工程的勞資糾紛,一般涉及分判合約及其相關的僱傭合約。2021至2023年涉及超過20名建造業僱員的勞資糾紛個案,分別為31宗、36宗及40宗。其中涉及政府及公營機構的個案數目分別9宗、9宗及4宗。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質詢當局,指出近期承接教育局天花工程物料供應商遭判頭拖欠53萬元,抱嬰企圖跳樓控訴;房屋署旗下兩區地盤的鋁窗工程判頭被上游扣起逾1,100萬元,50多名工人因而被拖欠薪金;基督教聯合醫院擴建工程項目逾30名外勞疑被壓榨工資等。他質疑庫房連年入不敷支,近年千億的嚴重財赤,有否導致政府較以往延遲發放工程費用。

甯漢豪書面答覆時,指政府一向按工程進度和合約條文,適時支付工程費用。政府亦一直關注工務工程承建商,有否足夠的資金流以順利推展工程,並透過多項合約付款安排,改善承建商的現金流,例如在合約開始時向承建商提供預先支付金;在大型工務工程中採用新工程合約的目標合約模式,提供按承建商預測開支支付工程費用的安排等。

甯漢豪:政府加密支付工程費用

為協助業界面對當前的經濟困難,除上述付款安排外,政府最近更協調各工務部門,向工務工程承建商加密支付工程費用,及在可行的情況下,把用作結算工程費用的工程分項進一步拆細,使工程費用的支付,更能緊貼承建商的工程進度。

甯漢豪又表示,在工務工程合約中採取多項措施,加強監督和管理工程的分判情況,包括禁止承建商把整份合約轉判、限制工程最多可以作兩層分判、要求承建商提交並切實執行分判商管理計劃等。

她指出,根據《僱傭條例》,建築工程的分判商如拖欠僱員的工資,有關的承建商須負責向分判商的僱員支付首兩個月的欠薪。一旦該承建商未能支付有關欠薪,政府亦可根據合約條款,代承建商向工人支付所欠的薪金,而代付的款項,會從政府需付給承建商的工程費用中扣除。

甯漢豪稱,政府已於2021年10月於工務工程以「先行先試」方式,引入付款保障條款,為承建商及分判商提供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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