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反送中運動期間,有抗爭者在龍匯道一帶與警方發生衝突,9名男子事隔超過兩年半被控暴動罪,其中5人去年認罪,其餘4人否認暴動罪,本月初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本案今日進行求情程序,有被告在求情信中提到自己自幼關心時事,參加遊行是出於對香港的愛。

4名不認罪被告周子瑋(現年39歲,項目主任)、戴嘉平(現年20歲,學生)、戴嘉正(現年20歲,學生)、袁恩霖(現年34歲,汽車技工)經審訊後罪成。其中周子瑋和袁恩霖以書面求情,庭上沒有讀出內容。

曾擔任浸會大學學生會外務副幹事長的戴嘉平與戴嘉正是孿生兄弟,代表戴嘉平的大律師在求情時稱,戴嘉平在案發時年僅14歲,之後一直奉公守法,於浸大修讀政治及國際關係,後來轉至恒生大學攻讀哲學、政治與經濟課程。

辯方引述案情指,戴嘉平在案發當時僅佩戴護目鏡,並將手套交予兄長戴嘉正,並未攜帶其它工具;同時,戴嘉平亦沒有在現場號召或指揮他人,因此其行為屬低至中等程度,希望法庭酌情考慮其年幼無知而從輕判決。辯方亦希望法庭判處監禁,而非送入教導所,以便他有更多時間專注於學業。

辯方在庭上讀出戴嘉平還柙期間自行撰寫的求情信重點,指他理解案情的嚴重性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現在希望盡早完成刑期,回家與家人團聚並繼續學業。同時,亦提交了由前立法會議員、浸大政治及國際關係副教授陳家洛等師長撰寫的求情信,表示對戴嘉平有高度評價,稱他是一位難得的學生。

戴嘉平在庭上臨時呈上補充內容,其代表律師只引述其中一句指「干犯本案是基於對香港的愛」,法官收信後稱選擇不讀出該信是合適的。

同日,戴嘉平的社交媒體刊登了整封陳情信,其中提到「為甚麼我會坐監?因為政治…我關心政治,走上街頭,甚至干犯此案,都是出於我對香港的愛…比起看到判決彰顯法制公允,我更能感受到社會對年輕人的懲罰。刑期不只是數字,而是囚犯失去自由,無法回家和家人好好吃飯的時間」。

另外,代表戴嘉正的大律師在庭上求情稱,戴嘉正的參與時間短,僅是因「一時判斷失誤」才參與,並無預謀,懇求法院輕判;戴氏兄弟的母親在紀律部隊工作,父親曾擔任保安員,因照顧兒子而辭職;戴嘉正目前在都會大學修讀社會科學,亦希望法院判處監禁而非送教導所,以便專心學業。

本案預計將於下周四(31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330/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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