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以來,香港的局勢陡然升級,從港警實彈開槍,到港府實施《禁蒙面法》,並將大批學生控以暴動罪。對於當局一味壓迫民眾,香港年輕一代強烈不滿,他們表示,年輕人要站出來反對制度上的暴力,是這個時代青少年肩負的責任。
10月4日下午3時,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佈通過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周六(5日)凌晨零時起生效。在新規例下,任何人身處受規管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或未經批准的集結時,使用可能隱藏身份的蒙面物品,即屬犯罪。
雖然林鄭強調,引用的是《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簡稱「緊急法」),但不等於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但民間人權陣線(民陣)認為,「極權統治,正式啟動」。
全民抗議《禁蒙面法》
民陣對林鄭以《緊急法》權力設立《禁蒙面法》,表示強烈譴責。指出現行的「禁止蒙面規定」,是打壓了飽受社會剝削的社群的合法和平示威權利。「香港人必不言懼,民眾自會迎難而上!」
10月4日,民陣發起在遮打花園起步的「反緊急法遊行」。自4日下午,多地開始爆發民眾抗議,入夜後更出現全港18區都有民眾上街抗議的壯舉。
一名在中環參加遊行的男大學生向大紀元表示,「其實蒙面是無罪的,就算『和理非』蒙面出來,是不想讓媒體報道自己的面孔。這個《禁蒙面法》是用《緊急法》來推行的,是很倉促的,並且今天突然發佈,是不合理的。甚至通知了教育局和所有的學校『不可以在學校的範圍內戴蒙面罩』,這對學生想表達自己的訴求是一個很無理的行為。」
一名在場的女大學生說,「這個《禁蒙面法》其實根本就是打壓現在香港的學生,因為普遍很多出來遊行的都是大學生,甚至是青少年,也有中學生,就是想打壓他們的聲音。但是政府這件事是大錯特錯,因為即使有《禁蒙面法》,香港人都會堅持到底,很多香港學生都會繼續為了香港的未來去爭取民主。」
另一名遊行的女大學生表示,「其實香港是我們的家,我們只是在爭取自由平等的權利,因為媒體的抹黑,令很多人誤會了我們的訴求。我們學生真的很簡單,他們想要回一個很基本的權利,他們並沒有收取金錢。我們這樣一群最低層的一族被政府打壓,我們這樣對抗強權。」
「我希望大家可以支持我們,我們爭取的是一個時代的訴求,大家喊的口號『時代革命』,其實真的是一個時代的革命,每一個時代都會有人爭取走出來做這件事。所以我們肩負起這個責任,這是這個時代青少年要付起的責任。」她說。
過千名義士被捕 學生聲援被控手足
10月1日,警方發射6發實彈鎮壓民眾,荃灣一名中學男生曾志健被近距離擊中胸部。據「反送中已核實資訊頻道」,該學生被控一項參與暴動及兩項襲警罪,與另外6名被告於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仍在醫院的曾志健等三人沒有出席法庭聆訊。
香港反送中運動自6月9日至今,已有超過千名義士被拘捕。10月2日,香港六所中學緊急罷課,數百名學生到九龍裁判法院外靜坐集會,聲援被捕學生和被槍打傷的學生;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因9.29「全球反極權大遊行」被捕的96人(80男16女,年齡介乎14至46歲)被控暴動罪,當日有近千人到場聲援被控義士。
九龍裁判法庭外集會的一名撐傘呼籲的男中學生對大紀元表示,運動發生已超過三個月,明顯是政府用了極權的手法,壓制人民的聲音,甚至用警察打壓市民。到目前為止,警察無任何要承擔的責任。反而為公義走出來抗爭的人,他們卻受到制度上的暴力,正面臨著數以年計的監禁,這是一個非常之不公義的事。
該學生表示,對香港的司法系統其實沒有信心了。「這就是我想說制度的問題。如果警察沒有錯,可以擺上法庭,我相信法庭還你一個、甚至獨立委員會還你一個公道。現在很明顯,這件事沒有發生。」
一名參加中環反《禁蒙面法》遊行的年輕人說,「那位不幸中槍的手足,他只是拿著塑膠棍,之後警察居然將他的塑膠棍換成鐵管,然後誣衊他,告他暴動,這是完全接受不了的。」
另一名法院現場的學生表示,「我覺得現在很難說甚麼是法,甚麼是認定的法。這幾個月以來,說我們是暴徒的這群人,其實你拆開其(抗爭者)的面具,他們只是十多歲,頂多二十多歲學生,他們這個好像小孩的面孔你怎麼忍心說他是暴徒,把他判坐牢十年八年,或者要他面對很長時間的刑期,或者審判時期的壓力?」
「他們只是為自己,為正確的事情發聲。其實在過去十多二十年,那個可以發聲的機會越來越少,而受到的代價實在是太大,這是讓我非常心痛。」他說。
香港人要求撤回暴動定性
據《路透社》報道,香港警方在10月1日香港大規模抗議爆發前,修改了警方使用武力的相關規定,令警方在鎮壓抗爭者時有了更大的權限。
一名在中環參加抗議《禁蒙面法》的年輕抗爭者表示,警方武力升級,民眾申請上街(遊行)不批,全部都是反對通知書,感覺根本沒有渠道去發表自己的聲音。
上述九龍裁判法庭外集會的學生表示,香港現在是白色恐怖。「(壓力)越來越大,連自己也覺得隨時可能是最後一次可以走出的遊行。」他說,「但最重要我們走出來,我們現在是走出來,我們『say no』,而不是忍氣吞聲把這個氣吞下去,我覺得這個才是最重要的。成事在天,至少我們沒忍下去,這個對我來說是最重要的。」
另一位年輕的受訪者也表示,「正如五大訴求所講,我們需要撤回暴動的定性,到底甚麼是暴動呢?整個運動越演越烈,如果再有過火的事件發生,像外國的燒車、破壞任何的商舖、過度的破壞才可以定性。回顧過往,當初根本沒有出現破壞事件,直至港鐵站關閉讓警察拘捕市民的時候,才出現破壞事件。」
「而林鄭開始就用暴動去譴責(港民),她一直在漠視民意。」他說,「我覺得正如五大訴求所講,唯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才會制止這一切、才能真正地監控警察。才會對我們年輕人有較大的保障。」
他指出,從6月份到現在的反送中運動中,民眾的想法是有變化的。從開始只是希望撒回惡法,後來發酵成為要五大訴求,到今天為止,在10月1日發生了槍殺事件後;民眾由當初的想法到五大訴求,到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去制止警暴,到今日要解散警隊,因為警隊內部的腐敗,使到人民不再相信他們、也是不相信這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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