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持續處於困境,地方政府債台高築的大環境下,近日,海外傳出中共將徵收「海外富人稅」的消息。10月21日,「中國將徵收海外富人稅 媒體稱中國全球徵稅一直有政策」的消息引起廣泛關注,話題被推上熱搜榜。大陸官媒證實中共多年前就出台了相關政策,為具體執行對境外個人所得稅徵收做好了制度準備。

近期,中共將徵收「海外富人稅」的傳聞引起國內外關注。

瘋傳的訊息表示,中共要對全球範圍內擁有中國國籍的高淨值人群徵收稅、「1000萬美元是門檻」「海外上市公司股東被波及」等。

彭博社10月15日報道,隨著中共開始執行外國投資規定,中國主要城市的一些富人們面臨高達20%的海外投資收益稅單。

「第一財經」近日報道,中國「全球徵稅」一直有政策依據。

今年3月,中共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在一則個稅彙算服務與風險提示案例中稱,境外所得要申報,切勿隱瞞存僥倖,並明確了居民個人對其境外所得需自行申報納稅。《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應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中,「取得境外所得」被明確列為納稅人應當辦理納稅申報的情形,並要求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申報納稅。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肖颯對陸媒表示,中共在2020年出台的相關規定,為具體執行對境外個人所得稅徵收做好了制度準備。只是過去在具體落實方面不嚴格,主要考慮可能是經濟發展以及防止資本外流等。

肖颯稱,2020年「3號公告」出台的時候,相關話題就曾引起過一輪關注。此次再現傳言,之所以備受關注,主要是該政策如果嚴格執行,將很大程度影響到中國在海外有資產的高淨值人群。

「3號公告」中關於境外所得概念、應納稅額、抵免稅額及限額計算方法、免稅或減稅範圍、申報對象等敘述已較為詳細。

中共出台此政策的舉措,凸顯政府在土地銷售下滑和經濟增長放緩的背景下,迫切需要擴大收入來源。台灣南華大學國際事務與企業學系教授孫國祥對《大紀元》表示,中共拋出此措施的原因可歸納為:

1. 中國財政收入不足的需求。隨著中國經濟增長放緩、地方政府債務上升和公共支出的增加,政府需要尋找新的收入來源。徵收海外富人稅,可以從擁有大量海外資產或收入的高淨值人士中獲取更多稅收,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

孫國祥分析道,中共當局的政策,特別是在涉及經濟分配、財政徵收等方面,從理論上看,中共常強調「共同富裕」等,但實際上政策執行時會傾向於維護政權的穩定或解決政府財政壓力。例如,通過提高稅收或其它徵收措施,政府可以加強財政收入來應對地方債務或投資基礎設施等。

2. 防止中國富人資金外流。中國過去幾年資金外流情況嚴重,許多富人將財富轉移到海外以規避國內的稅收和政策風險。通過徵收「海外富人稅」,中共希望減少資金外流,並促進這些富人將資金留在國內進行投資。

據報道,不少稅法人士認為,對應稅居民境外所得徵稅是大勢所趨,中共的做法或只是時間問題。肖颯表示,未來中共若嚴格進行徵稅,也要考慮可能面臨的部份應稅居民通過轉換國籍、資產轉移等方式避稅的問題。

對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6年「豁免期」將到期

對於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相關配套文件自2019年起設有6年「豁免期」,當前距離首次到期時間漸近。

據中共修訂的《中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簡稱《實施條例》),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境外所得徵稅給出了部份「豁免權」,即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六年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其來源於中國境外且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離境超過30天的,其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的連續年限重新起算。文件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中共稅務總局通報的案例顯示,小何被某境內企業外派至國外子公司工作三年,每年2月底前,該企業都向稅務機關報送外派人員訊息。年度彙算期間,該單位提醒小何應就其境外收入在國內申報個稅,但他沒有辦理境外所得彙算。稅務機關在大數據分析比對時發現,小何有幾十萬元的境外所得沒有申報,向他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小何補繳了稅款及滯納金。

根據《判定標準》,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居住時間的判定標準,6年周期及周期內的居住連續性是一個重要因素,文件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這就意味著,自2019年及之後算起,若無住所個人連續6年在中國境內每年累計居住天數都滿183天而且沒有任何一年單次離境超過30天,則從第7年開始將要為境外所得納稅;如果6年中有任何1年上述條件中斷,則第7年繼續免繳個人境外所得稅。

中共徵收海外富人稅,能惠及大陸普通民眾嗎?

台灣南華大學國際事務與企業學系教授孫國祥指出,中共政府近年來強調所謂「共同富裕」政策,聲稱縮小貧富差距。對於那些擁有巨額海外財富的富人群體徵稅,符合中共對中下階層的修辭。

但是他說,徵收的海外富人的稅收,能否轉化為民眾的福利也是關鍵問題。

孫國祥表示,中共在基礎設施、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分配常常存在不平衡問題。例如,部份財政資源集中於城市或用於地方政府發展大型項目,而非直接用於提高底層民眾的生活質量。因此,老百姓能否真正享受到徵收的海外富人稅的使用,中共欠缺分配的透明度和政策的實際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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