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0月的第一個星期一,是聯合國訂定的「世界居所日」,坊間亦預料16日發表的施政報告,會公布取締劣質劏房安排。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周日聯同多名劏房居民,與立法會議員舉行記者會及對話,有議員促請政府完善過渡性房屋和簡約公屋一帶配套,又關注安置方案,希望避免因取締劣質劏房而令任何人無家可歸。
社協聯同立法會議員林筱魯、林振昇、狄志遠、張欣宇、陳家珮,到深水埗探訪不同種類的劏房戶,如「太空倉」等。社褔界狄志遠在之後的對話會中,呼籲政府在取締劣質劏房過程中,成立社工隊,協助居民搬遷等。
選委界林筱魯表示,港府應實事求是處理劏房問題,應做好安置工作,憂慮貿然取締劏房「會推大家(劏房居民)落地獄」。 選委界林振昇倡議政府訂立取締劏房時間表,並成立小組定期巡查劏房,不希望日後的取締劏房法例成為「無牙老虎」。
會上有旺角劏房戶稱,輪候公屋已經超過20年,曾經拒絕被派到的大埔過渡性房屋,因同自己的工作地點及女兒上學地點遠。林振昇希望,政府完善簡約公屋和過渡性房屋的就業、醫療等配套。 倡提早安置已申請公屋者 社協主張,政府應立即進行全港劏房的凍結登記,之後興建的劏房,必須符合最低住屋標準,並應制定分階段消除劣質劏房,及全面取締劏房的時間表,與房屋權保障目標。
他們又倡議屋宇署設隊伍,在住戶呈報下,到分間樓宇單位巡視滲水、石屎剝落等樓宇安全問題,並可向業主發出修葺令。
至於安置劣質劏房戶方面,社協希望已申請公屋者,可提早3年獲安置;合資格申請公屋但未申請者,則可安置入住過渡性房屋或簡約公屋;至於收入及資產輕微超過公屋申請資格者,如果無家可歸,可經社工審批考慮酌情安排以乙類申請入住過渡性房屋或中轉屋;至於其他有經濟需要,但未能申請公屋者,如中港家庭中未能申請的兒童、青少年,可經社署社工或其在港友人代簽申請。
另外,為優先協助居住於分間樓宇單位內的兒童,社協主張正在輪候公屋的住戶中,如有15歲或以下的兒童,可較一般家庭提早一年編配公屋,同時可獲優先入住過渡性房屋或簡約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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