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社署釘牌的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其前院長張健華涉2014年與一名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法官今年3月裁定張和康橋之家須向原告方賠償119萬,康橋母公司則在2023年7月續審時, 與原告達成和解。

其中「康橋」母公司「智友集團有限公司」在達成和解後,至今事隔逾一年尚未支付賠償。事主一方質疑智友被發現突然放售3個物業,而銀行戶口每月亦有逾10萬元轉帳,並非沒能力賠償,因此入稟申請禁制令,禁止智友繼續放售及轉售物業的得益。據了解,「智友」早前已被禁止繼續放售或轉走售出其中一個物業的收益,並於2024年9月獲批臨時禁制令,今次入稟是為了延長禁制令。

案件周五(4 日)在區院再訊,法官頒令延續禁制令至2024年12月13日,待案件再訊,期間雙方會繼續商討賠償。

代表事主方的律師謝祿英今日在庭上表示,「智友」一方不會申請取消禁制令,因此希望繼續禁制令。謝又質疑,「智友」呈遞李永耀的誓章,表示銀行戶口沒有存款,無力還款,但證據顯示戶口每個月有逾 10 萬元轉帳。

謝在法官周昭雯詢問下確認,今天的聆訊暫不會處理誓章是否真確的問題,只希望法庭記錄在案,若雙方和解失敗,原告保留要求「智友」進一步披露財政狀況的權利。

法官考慮後按原告申請,頒令延續禁制令至12月13日,讓雙方繼續商討賠償事宜。張健華已表明會就聆訊結果上訴,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張和康橋的上訴許可申請和暫緩執行申請將於明年1月24日在高院舉行。

回顧此案件緣由,張健華於2014年被控一項「與精神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指他於同年8月10日,與精神無行為能力的21歲女子非法性交。

警方另在辦公室內的垃圾桶,找到6張紙巾,當中的精液染有張及事主 DNA。

2016年5月17日,事主因創傷後壓力症及智障,不適宜出庭作供,控方終撤控。張健華其後就上述事件,遭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永久「踢出」社工註冊紀錄冊。

事主與母親在2018年再入稟提出民事訴訟。區院法官黃若鋒在今年3月判原告方勝訴,張健華須賠償83.6萬元,其「康橋之家」則要賠償35.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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