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1日,大批白衣人在港鐵元朗站無差別襲擊市民,至今9名白衣人罪成,判囚3年半至7年。其中一名白衣人鄧嘉民否認暴動等罪,案件今日(10日)周二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第二日審訊。

被告鄧嘉民(43歲,商人),否認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以及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

暫委法官陳慧敏昨日要求控方補充開案陳詞細節。控方今讀出修訂後的開案陳詞,指暴動發生於2019年7月22日凌晨,在港鐵元朗站J出口附近的英龍圍,約20人聚集,大部份人身穿白衣,他們手持木棍和藤條,當時亦有約40名黑衣人士和記者在場。

控方引述當時作為當值救護員的證人A證供,指他當時從廣播中得知有人受傷,到達現場時見到一名男子被一群白衣男子包圍,並拒絕讓A協助該男子。A其後前往元朗站J出口時,看見一名白衣男子躺在地上,右手握著三呎長的硬物,A遂與同事向該男子及另外數名傷者提供援助。

職業為律師的證人B在當晚約10時45分前往元朗站,途中看到約10名白衣人手持武器及大叫,並見到救護員守著站內的一間房。約15分鐘後警察到達,他們將房內的人到一樓接受治療,但有人向警員大叫要求離開,最終警員被逼離開。B亦目賭白衣人由地面衝向J出口,有人遂擲雜物,雙方互相叫喊。

開案陳詞續指,約凌晨12時5分至7分,情況變得緊張,並演變成雙方暴力衝突。手持木棍和藤條的白衣人追趕黑衣人,由元朗站方向跑至元朗站J出口。

偵緝警員花150小時觀看閉路電視片段、網上影片,認出被告從英龍圍方向出來,並加入白衣人一群。他沒有戴上口罩,身穿白色T裇、正面印有「Levis」標誌,穿上黑色長褲、黑色鞋子,而其黑色單肩袋有「VLTN」字樣。

被告被拍到取起木棍丟向黑衣人,然後手持藤條與其他白衣人在J出口聚集。約12時16分,被告與白衣人襲擊J出口附近約30名黑衣人。被告於2021年9月26日被捕,他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控方指,根據閉路電視片段、影片和螢幕截圖顯示,被告被拍到在暴動現場,並積極地參與暴動。控方之後呈上多張影片截圖,傳召警員作供。警員說根據主管指示,於影片截圖中以紅色圈圈出一名多次出現的男子,該名男子身穿白色短袖衫、黑色長褲,衣服上有紅色長方形標記。

案件編號:DCCC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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