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太古城中心外,中年漢陳真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並刀傷途人。被告3項有意圖傷人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成,被判囚14.5年。他不服刑期提出上訴。上訴庭周三(8日)裁定其上訴得直,減刑半年。

判詞提到,陳真在兩宗相關民事索償案須賠償393萬元,因此需變賣住所,他亦沒有拖延並在原審開審前已作出賠償,認為陳真「顯出了他的誠意」,在相當程度上減免四名受害人在民事追討過程中所要承受的折磨,故認為原審不應純粹因賠償是由上訴人傷人而起,而把這個減刑因素排除在外,最終裁定陳真上訴得直,刑期下調半年,改判囚14年。

陳真早前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外,意圖使溫浩倫、梁碧琪及趙家賢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3人;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梁瑩瑩。

案情指,案發當晚,溫浩倫、梁碧琪和梁瑩瑩去太古城中心用膳,離開時溫聽到被告高叫「光復台灣」,他感不滿因而指責被告,雙方發生口角,期間被告突然用刀襲擊溫的腹部及背部,溫事後一度危殆;被告其後亦向兩位女事主施襲,包括用刀刺傷梁碧琪背部、用拳頭和腳攻擊梁瑩瑩及扯她的頭髮。當時在太古城的趙家賢聽到有人大叫遂趕至現場,期間遭被告咬脫左耳,事後須戴上人工耳。

案件編號:CACC60/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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