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高級警員涉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借貸紀錄,令儲蓄互助社向他貸款共逾14萬元,案件今(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溫紹明考慮被告初犯及認罪等因素,且歸還涉案款項,同意社服令報告正面,認為高時數社會服務令是合適判刑,故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林俊杰(47歲)報稱高級警員,被控兩項欺詐罪。案情指,被告於1996年8月27日加入警隊,翌年加入警察儲蓄互助社並成為會員。2019年7月4日至2021年2月8日,被告分別向滙豐銀行、安信信貸、亞洲聯合財務借貸共逾120萬元。

案情續指,被告於2021年2月10日,向「遮仔會」申請貸款,並訛稱他沒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任何貸款,誘使互助社批出約8萬元貸款。被告於同年10月5日,再向「遮仔會」申請貸款,同樣訛稱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貸款,獲「遮仔會」批出約6萬元貸款。

被告於2022年7月在警誠下承認,向「遮仔會」申請上述貸款時,仍有其他銀行及財務機構的未償還債項。

案件編號:WKCC4138/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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