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通過並於23日正式生效,遭世界輿論的譴責。中共外交部以駐港公署發言人名義致信外媒,批其社論「香港的大倒退」稱「香港更危險了」是危言聳聽云云。專家認為中共是睜眼說瞎話,當面說謊,一條道走到黑。

3月21日,中共外交部以駐港公署發言人名義致信《華爾街日報》。因該報題為「香港的大倒退」的社論,批港府經過二十多年的努力,終於通過更嚴厲的國家安全法。「該法取消了香港有別於中國的自由,使香港成為一個對外國企業、律師、記者,尤其是本地公民來說更加危險的地方。」

中共外交部在信中辯稱,香港《國安法》只涵蓋基本法第23條7類罪行中的分裂國家罪及顛覆國家政權罪2類,未包含叛國罪、竊取國家機密罪等其餘5個罪類,「香港根據《基本法23條》堵上立法漏洞無可指責」。

前律師、加拿大民陣主席賴建平向大紀元表示,中共讓香港制定這麼一個所謂維護國家安全的惡法,它明顯是在剝奪香港人民的自由,把香港變成大陸的一個城市。

他強調,中共所謂的國家安全完全是個偽命題,它的一切的立法都是要維護共產黨的一黨專政,以及習近平的個人獨裁這樣的目的。根本上中共就是要奴役香港人民,進而奴役全中國人民。它害怕大陸倣傚自由的香港,「所以它要以法律的名義牢牢地控制住香港,動用它的暴力機器對香港人民進行各種各樣的鎮壓。」

悉尼科技大學中國問題專家馮崇義副教授向大紀元表示,中共在香港動基本法,就是要把這個《國安法》,真正跟這個香港基本法接軌,使得它有一種正當性,這是它的用意所在。但「這個補充,在法學上是非常荒謬的,他不能用一個更高位的法,去補一個下位的法。」

賴建平還表示,更為惡劣的,它居然把境外的人、境外的行為,包括外國人在大陸和香港以外所發生的行為,試圖進行長臂管轄,還說甚麼無可厚非,顯然是一派胡言。

新的《國安法》是口袋罪 定義含糊不清

《華日》的社論批評23條「立法的適用範圍很廣,而其中的叛國罪和叛亂罪等用語也很模糊,含糊不清。」

中共外交部的信中反駁聲稱「『涵蓋廣泛』『「定義不清』是徹頭徹尾的雙標。」並辯解稱條例參考了包括美國在內的其它國家法律,與各國通行做法基本一致。

賴建平認為,這個顯然是一種強詞奪理的說法。因為中共國和西方國家有本質的區別,所以它不能跟西方的維護國家安全這樣的刑事處罰相提並論。

他進一步分析,西方社會公民有言論自由,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也就是通過選票來選不同的執政者來執政,這是天經地義的國民的基本權利。「所以在西方國家,危害國家安全是實實在在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造成損害,才構成刑事犯罪。從立法到司法完全是法律問題而不是政治問題。」

「但是在中國卻完全不一樣。習近平壟斷政權,老百姓不能選舉,沒有基本的言論自由、集會遊行結社的自由,司法是共產黨的刀把子。所以中共的立法,完全是構陷公民的一個莫須有的罪名,只是政治化法律而不是真正的法律。」

馮崇義也強調,23條不做具體的範圍,屬於非常模糊的一個口袋罪,「甚麼叫有意圖危害國家安全,他的23條裏頭都用這類的詞,是非常不專業的口袋罪的東西,所以他講的跟別的國家都一樣,那就扯淡,純粹屬於當面撒謊。」

「香港經濟已經不再可能繁榮」

《華日》社論認為新的《國家安全法》給政府更多的工具來關押人,並認為行政長官李家照(John Lee)說現在可以把注意力轉向經濟了,「但這可能為時已晚」。外交部的信中指責「這是充滿惡意的炒作」。

賴建平認為,社論恰恰是說到了點子上,戳到了中共的要害之處,看清了問題的性質。中共官方惱羞成怒而反唇相譏。「因為這個惡法讓全世界的人都已經充份地認識到中共政權以及香港政權的性質,完全是一個專制奴役的地區。全世界的投資者沒有誰敢去香港做投資貿易,已經在裏面的都會撤走。所以香港已經不再可能繁榮,也不再可能成為一個自由港。

馮崇義也認為,這個立法通過後人人自危,任何人都會受到這樣的法律的制裁、懲罰。所以這完全是與中國經濟發展相對立的。「《港區國安法》出來,已經把香港這樣一個自由的、法治的城市給殺死了,現在是補刀而已。」他說。

賴建平強調,中共壓迫和奴役中國人民幾十年,積累了太多的仇恨與民間各種各樣的不滿,可謂是天怒人怨。國際社會也認清了其本質,跟它進行戰略上的對抗。所以中共現在為了繼續它的獨裁專制統治,臉都顧不上了,只能一條道走到黑了。「這個就是中共現在的一個現狀,一個最深層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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