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早前表明,23條立法的「隱匿叛國」罪,宗教人士不會獲豁免舉報責任。16名國際宗教自由專家、人權團體及相關人士,昨(13日)發聯署聲明,稱對港府擬定的23條立法條文的潛在影響,表示「強烈而嚴重憂慮」(profound and grave concerns),認為當局的安排直接威脅宗教自由。港府昨深夜發稿,聲稱有關聲明「抹黑」。

聯署聲明的,包括香港監察共同創辦人兼行政總監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正被香港國安處懸紅通緝的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政策及倡議專員許穎婷;宗教自由協會(Religious Freedom Institute)高級研究員、美國貝勒大學教授Paul Marshall;美國智庫哈德遜研究所宗教自由中心主任Nina Shea,及團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維吾爾人權項目(Uyghur Human Rights Project)等。

聯署指出,《基本法》23條立法威脅尤其是天主教教會的「懺悔聖事」或「告解」的保密傳統。

事緣上周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稱,23條下,如某人知道另一人犯有「叛國」罪,卻沒於合理時間內把所知向當局披露,即屬干犯「隱匿叛國」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

聯署者表示對相關條文「深感擔憂」(profoundly alarmed),認為23條可能會迫使神職人員洩露告解內容,違背自己的意願和良知,並且徹底侵犯告解者的私隱,明顯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第18條,並認為港府的舉動,必須受到全世界不論有無信仰、有良知的人譴責。

《世界人權宣言》第18條提到,「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秘密地以教義、實踐、禮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聲明呼籲國際社會立即採取緊急集體行動,捍衛香港的宗教、信仰自由,並點名希望教宗方濟各和梵蒂岡、英國的坎特伯雷大主教,與所有其他全球的宗教領袖發聲,確保23條立法不會進一步違反香港人的宗教或信仰自由、言論自由與加強約束宗教界人士。

但是港府昨深夜發表稿近千字的稿件,形容「香港監察」是反華組織,並聲稱有關聲明是「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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