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名前高級特工表示,三宗備受矚目的內部人員洩密事件,已成為加拿大最大的國家安全威脅之一。
前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執行經理斯坦頓(Dan Stanton)對Global News說:「無論洩密者是否來自內部的特工,內部威脅無疑對國家安全是最嚴重的威脅。」
「這些人從低風險發展到有可能進行一些洩密,再成為高風險,他們實際上按照這些規律和計劃採取行動。 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威脅。」
本月早些時候,前加拿大騎警情報官員奧蒂斯(Cameron Ortis)因試圖向警方目標出售絕密信息而被判處14年監禁,他因在審判期間服刑而將入獄7年。
這是根據加拿大《信息安全法》的首次定罪。
奧蒂斯被判刑不到一周後,亞伯塔省的一名加拿大騎警前線官員被捕,並被指控涉嫌登錄受保護的警察記錄系統以幫助一名外國演員。
本周早些時候,據Global News報道,營運安省核電站的安省電力公司(Ontario Power Generation)的一名前僱員因涉嫌在網上洩露「受保護信息」而根據《信息安全法》受到指控。
斯坦頓說,敏感資訊外洩之前可能會出現警訊,但危險信號常常被忽視。
「是甚麼讓人洩密? 你所做的就是觀察人們的傾向, 你看看人們如何應對壓力, 你會從職業和個人角度觀察他們生活中發生的這些外在觸發因素。 因此,確實有一個從低、中到高風險的連續體,然後它們就會被洩露。」斯坦頓解釋道。
「大多數組織不會對這些危險信號做出反應, 他們只有在損害發生時才會了解高風險的內部威脅。」
斯坦頓說,一些警訊可能包括洩密者日常生活的紊亂,以及財務或人際關係挑戰帶來的壓力,及由此帶來的情緒或個人問題。
斯坦頓說:「對於實際上可能存在高洩露風險的人來說,所在組織能夠在其成為災難之前進行干預和緩解是非常重要的。」
美國網絡安全與基礎設施安全局將內部威脅定義為:「內部人員有意或無意地使用其授權權限,來損害部門的任務、資源、人員、設施、資訊、設備、網絡或系統。」
該機構表示,內部人員可能對組織帶來的風險包括暴力、間諜活動、破壞、盜竊和網絡行為。
加拿大軍隊2023年發布的通知警告稱,內部威脅可能是出於金錢、意識形態和工作不滿等動機。
備忘錄警告稱,此類行為者「可能會破壞組織的資產和財務,洩露資訊並損害加拿大的國際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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