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兼反駁隊長鄧炳強反駁公眾對23條的反駁,特別點名指肥彭前港督以及自由亞洲是無中生有和抹黑,鄧隊長其中一個不服氣的地方是,肥彭說香港現在「摳鼻」也可能會被拉,鄧隊長駁斥「拉人是嚴肅的事」。

究竟今時今日的香港,「拉人」是否一件很嚴肅的事呢?

所謂拉人,就是指控某人犯法作出拘捕檢控,是否嚴肅,不單是看最終有冇定罪,也要看控罪的動作,是否隨意任性和無厘頭。

不用舉到演奏「願榮光」的市民被逼害的事件,我們就舉一個非常民生的例子,食肆被票控。「願榮光咖啡館」被食環署票控,罪名是「食物業處所不衞生 一般清潔狀況」及「衞生設備不清潔及維修不妥善」兩罪,共被判罰3,500元。

那到底這個「願榮光咖啡館」有多麼「不清潔」,去到要被食環票控呢?案情這樣說﹕「男廁天花板有6平方米的灰色持久污漬。男廁廁盆內壁有黑色持久污漬。」完。是啊,一個食肆的廁所有污漬、廁盆也有污漬,結果被票控罰款。

我相信任何一個在香港有光顧食肆茶餐廳的市民,都應該感到難以置信,因為如果這種清潔狀況也犯法,相信每日都有食肆要被檢控,因為茶記或者一般食肆的廁所,或多或少都會有污漬留下,總不可能亮白光潔,「新嘅一樣」。但大家鮮有聽聞食環會檢控這些食店,我上網輸入「衞生設備不清潔及維修不妥善」和「食物業處所不衞生 一般清潔狀況」,結果除了發現「願榮光咖啡館」的案例外,未有所獲。當然,或許這種微枝末節的案件,就算執法了也不一定會通報上傳,但也令這宗案件變得「寧舍不同」,是寧舍嚴謹和積極。

大家都有疑問,為何其它食肆很少會被控以此罪,但這間「願榮光」卻不幸中招呢?是那個廁所的污漬特別污穢、特別惡劣嗎?還是因為,這間咖啡廳的名字叫「願榮光」,所以在政權眼中被特別照顧呢?

還有另一間食肆北角的「人人和平小食店」,接連遭食環署、消防處上門巡查,稱收到投訴指該台未有展示營業牌照、未有設滅火筒和滅火喉等;但最「黑色幽默」的是,這間店鋪其實每一項要求都達標,都有相關文件和消防設備在當眼地方顯示,即是說,其實是「無中生有」的投訴,而最難受的是,政府部門照單全收,頻密上門,最後即使投訴不成立,卻總能找到其它「毛病」起訴。食店老闆明言,快將支持不住要結業。這間小飯店為何被重點照顧?因為,這是大家認可的「黃店」。

這兩個案例,令人懷疑,今日的香港,即使一些和言論自由、政治權利無關係的條例,譬如這些規管食肆衛生的法例,只要被政治操作,一樣能夠成為對付政府異見人士的工具。明明是政治犯錯,卻偏以民生原因檢控,法例變成政治打壓工具。這樣的「拉人」,嚴肅嗎?當一個餐廳的廁盆有污漬已經會被檢控,那麼肥彭說的,「香港摳鼻都會犯法」,也就不算是「抹黑」;反而鄧隊長口中的「拉人好嚴肅」,才真的是「無中生有」了。◇

本報專欄作家所提出的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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