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下的區議會選舉已經於兩星期前舉行,只有19%議席是由直選產生。海外港人團體「香港人權資訊中心」昨日(21日)發表報告,批評選舉侵犯平等選舉權。
報告詳細記錄今次區議會選舉中違反國際人權標準的地方,包括選舉方法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保障的、「在真正、定期之選舉中投票及被選的權利,以及選舉權必須普及而平等的權利」,例如沒有泛民主派人士能夠成功按新提名方式入閘參選成為候選人,包括曾經表態參選的民主黨和民協。
新選制要求參選人必須獲得政府所委任的「三會」成員的提名,人權資訊中心批評此舉是容許政府間接操控候選人名單。而且「三會」成員的聯絡方法極不透明,連電話和電郵都不公開,有意參與人士極難聯絡他們。
今次選舉方法的修改,亦違反「權利不倒退」的原則,由選民直接投票選出的議席比例由上屆的94.4%大幅下跌至今次的18.7%,其餘絕大部份議席改為「三會」(37.45%)和「政府委任」(38.09%)。
中心又指出,在12月10日投票日當天和投票日之前,出現對選民施加不當影響和阻撓其自由表達意見的情況,包括逮捕行使言論自由權與和平集會權的人士,以及「史無前例地向選民贈送可能用於識別已投票或未投票者身份的卡片」。
報告批評政府向公務員施壓以提高投票率,並舉例指,有匿名公務員向傳媒表示,她被上司強烈建議在投票後拍攝感謝卡。
另外,有8人因和平地行使與選舉有關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的權利而被捕,其中4人被指涉轉發「煽惑」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貼文;另外4人,包括社民連主陳寶瑩和社運人士古思堯,分別因企圖在選舉日或此前示威,抗議是次區選被捕。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發言人強調,《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規定,每名公民都可以在不受歧視的情況下參與選舉。是次區議會選舉的不公,本身已構成對民主派及獨立參選人士的歧視,引證整個選舉是在被政權操控的情況下進行,不合理地限制了港人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明顯違反了《公約》。
中心批評香港政府近年變本加厲,進一步收緊僅餘的區議會選舉的權力和民主程序,令人遺憾;促請香港及中國政府盡快履行《公約》下的責任,立即廢除不符《公約》規定的提名及篩選機制,實行區議會、立法會及行政長官的全面普選,以保障市民的參政權和基本權利。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在2022年成立,成員是一群專注法律及政策研究的香港人權工作者,希望向外界提供關於香港人權、法治及政治發展的可靠資訊,並以國際人權法和標準,分析及解讀香港現況,豐富公共思考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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